
【经】 marketable securities
approve; but; can; may; need; yet
sell
【经】 bring to market; for sale; place on the market; put on the market; sale
selling; vend
negotiable securities; paper
【经】 document; documents; instrument; paper; securities
"可出售的证券"在金融术语中对应英文"marketable securities",指具有高度流动性且可在公开市场快速变现的金融资产。其核心特征包含三个维度:
流动性特质 这类证券需符合证券交易所的标准化交易条件,例如股票需在NYSE或NASDAQ上市,债券需满足评级机构的最低投资级标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将流动性定义为"在合理期间内可按接近市价完成交易的能力"(引用自SEC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
估值与分类 根据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的ASC 320条款,可出售证券属于持有至到期投资与交易性资产之间的中间类别,需按公允价值计量,未实现损益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典型品种包括:
从会计处理角度,这类资产区别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主要特征体现在:持有目的并非短期套利,但也不具备明确的到期持有意图。根据普华永道发布的《金融工具会计实务指南》,企业需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持有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及流动性风险敞口。
可出售的证券(Available-for-sale Securities,AFS)是金融资产的一种分类,主要指企业以投资为目的持有、但既非短期交易也非长期持有至到期的证券。这类证券具有灵活的交易属性,其核心特征和解释如下:
基本定义
可出售的证券属于企业的金融资产,通常包括债权证券(如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和权益证券(如股票、基金)。其持有目的既非短期频繁交易(如交易性金融资产),也非长期持有至到期(如持有至到期投资),而是作为中间性投资工具,可根据市场变化灵活调整持仓。
会计处理
类别 | 可出售证券(AFS)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持有目的 | 灵活出售 | 短期交易获利 | 持有至到期 |
公允价值处理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计入当期损益 | 按摊余成本计量 |
风险影响 | 影响净资产 | 直接影响利润 | 利率风险为主 |
企业常通过可出售证券实现现金管理,将闲置资金投资于流动性高、风险适中的证券以获取收益,同时保持资金灵活性。例如,公司可能购买国债作为短期资金储备,或在股价低位时购入股票等待增值。
如果需要更详细的分类或法律定义,可参考(有价证券分类)和(证券合同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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