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military service
军役(jūn yì)指公民依法承担的国家军事义务,包括现役服役、预备役训练及战时征召等法定职责。其核心含义涵盖以下层面:
法定军事义务
公民根据国家法律要求服兵役或参与国防活动的责任,体现"权利与义务对等"的法律原则。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需进行兵役登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024年修订版)。
军事服务形态
包括现役(在军队全职服役)、预备役(定期训练与战时动员)及民兵(地方国防辅助力量)三类形式,构成国家分层防御体系(《中国军事百科全书·军事制度卷》)。
国家在战争或紧急状态时依法动员预备役人员转为现役,如《国防动员法》规定的"战时兵力快速补充机制"(中央人民政府,2010年颁布)。
中国古代"府兵制""卫所制"及现代"义务兵役制"均属军役范畴,反映国防制度与社会结构的互动(《中国兵制史》,军事科学出版社)。
术语 | 与"军役"的关联 |
---|---|
兵役 | 狭义指现役服役,为军役的核心组成部分 |
国防义务 | 涵盖军役、国防科研等更广泛责任范畴 |
军事勤务 | 特指服役期间的具体作战或保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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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多来源信息综合解释,“军役”一词的含义可从以下角度理解:
一、基本含义 指与军事相关的服役行为,包含两层核心含义:
二、详细解析
历史背景
古代军役具有强制劳役性质,如唐代白居易《议井田阡陌策》提到军役分配制度,元代杂剧《救孝子》也描写了军役征召场景。此时军役与兵役存在区别,普通民众可能承担后勤劳役而非直接参战。
现代发展
现代语境下,军役与兵役概念部分重叠,但更侧重实际服役行为。如台湾地区曾实行“复补军役”制度(案例),体现对中断服役者的补足机制。
三、补充对比 与兵役的区别:兵役是法律规定的军事义务总称,包含现役、预备役等;军役则更强调服役过程本身,尤其在古代特指战时劳役。现代部分语境中二者可通用,但军役较少用于描述学生军训等非战备任务(参考对兵役的定义)。
四、文化内涵
该词承载着忠诚、奉献等精神价值,如强调的“爱国主义精神”,体现了军事服务在国家治理中的特殊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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