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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已没收的财产英文解释翻译、查封已没收的财产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法】 impounding of property seized

分词翻译:

查的英语翻译:

check; consult; examine; investigate

封的英语翻译:

envelop; seal
【经】 seals

已的英语翻译:

afterwards; already; end; stop; too

没收的英语翻译:

confiscate; expropriate; seizure; sequestrate
【经】 confisacte; expropriation; forfeiture; seize; seizure

财产的英语翻译:

belongings; estate; means; possession; property; riches; wealth; worth
【医】 property
【经】 assets; belongings; chose; estate; money; moneys; property
worldly goods

专业解析

从汉英词典和法律实务角度解释,“查封已没收的财产”指司法机关对依法完成没收程序的财产采取强制控制措施,禁止转移或处置。其核心含义及英译如下:

一、术语构成与法律含义

  1. “没收”(Confiscation)

    指国家强制将违法犯罪所得或相关财产收归国有,是财产所有权的最终剥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4条及《刑事诉讼法》第245条,没收需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

    英译:Confiscation (The permanent deprivation of property by the state as a penalty).

  2. “查封”(Seizure/Attachment)

    指司法机关对财产进行就地封存或转移保管的临时性控制措施。对“已没收财产”的查封,是没收判决后的执行程序,旨在确保国家顺利接管财产。

    英译:Seizure (The act of taking possession of property by legal authority).

  3. 整体术语含义

    “查封已没收的财产” = Seizure of confiscated property

    特指对法院已裁定没收但尚未完成实物移交的财产,采取封存、扣押等保全手段,防止资产流失或毁损。其法律效力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5条。

二、执行程序与依据

三、与相似概念的区别 |术语 |法律性质 |英文对应 | |------------------|--------------------|---------------------------| | 查封已没收财产 | 没收后的执行保全 | Seizure of confiscated property | | 刑事扣押 | 侦查阶段的临时措施 | Criminal seizure| | 罚没财产处置 | 没收后的变价分配 | Disposal of forfeited assets |

四、权威参考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245条:明确没收财产的执行程序(全国人大立法)。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

    第3条、第5条:细化查封执行规则(法释〔2014〕13号)。

  3.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31条

    英译标准:"Seizure and confiscation of property"(国际法律文件术语对照)。


: 来源:中国人大网《刑事诉讼法》全文 (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1803/67b0c00d7e444e8d8f4e4e5f4d349e6e.shtml)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https://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7191.html)

: 来源:联合国公约文本 (https://www.unodc.org/documents/treaties/UNCAC/Publications/Convention/08-50026_C.pdf)

网络扩展解释

根据法律实务中的定义和程序,“查封已没收的财产”这一表述需要拆解为“查封”与“没收”两个法律行为的结合。以下是具体解释:


一、查封的法律含义

查封是司法机关在诉讼或执行阶段采取的临时性强制措施,主要针对不动产(如房屋)或难以移动的动产(如车辆),通过登记、封存等方式限制财产转移或处分,但不转移占有权。其目的是防止财产被隐匿、损毁或转移,确保后续执行程序顺利进行。

特点:

  1. 临时性:查封并非最终处置,需等待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
  2. 非转移占有:财产仍由原持有人保管,但处分权受限。
  3. 程序严格:需登记财产信息、制作清单并随案移送。

二、没收的法律含义

没收财产是一种刑罚手段,指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部分或全部财产强制无偿收归国有。其适用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对象特定:仅针对犯罪分子个人财产,不得涉及家属所有或应有的份额。
  2. 保留必要生活费用:若没收全部财产,需为犯罪分子及其扶养家属保留基本生活所需。
  3. 终局性:属于刑事判决结果,需经法院裁定生效。

三、“查封已没收的财产”的实务理解

该表述可能涉及两种情形:

  1. 没收前的查封保全
    在刑事案件审理阶段,司法机关可能先行查封涉案财产,待判决生效后,若裁定没收,则查封的财产直接转为没收执行。例如,对贪污犯罪嫌疑人的房产查封后,最终判决没收该房产。

  2. 没收后的查封状态延续
    没收裁定生效后,若需进一步处理财产(如拍卖、上缴国库),可能维持查封状态以确保财产不被转移,直至完成最终处置。


四、注意事项

查封与没收是法律程序中不同阶段的措施,前者为临时保全,后者为终局处罚。两者结合时,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及家属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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