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jura personarum
【法】 jus personarum; personal right; right over body
benefit; favourable; profit; sharp
人身权利(Rights of the Person)是法律赋予自然人享有的、与人身不可分离且不具有直接财产内容的基本权利。在汉英法律语境下,其核心含义与法律保障可解析如下:
人身自由权(Right to Personal Freedom)
指公民身体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包括免受非法拘禁、逮捕、搜查及身体伤害的权利。中国《宪法》第37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 英文对应:Freedom from arbitrary arrest, detention, or bodily harm(《元照英美法词典》)
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人格尊严权(Right to Personal Dignity)
涵盖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保障个体在社会关系中的人格独立与尊严不受贬损。中国《民法典》第990条将“人格权”定义为“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 英文术语:Rights of personality(包括right of privacy,right to reputation等)
来源:北大法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CCPR)第9条及第17条分别规定了人身自由与隐私权的国际标准:
“Everyone has the right to liberty and security of person.”(人人有权享有人身自由和安全)
“No one shall be subjected to arbitrary or unlawful interference with his privacy.”(任何人的隐私不得受任意或非法干涉)
来源: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OHCHR)官网
Personal rights(人身权)指“与个人身体、生命、自由、名誉相关的权利”,区别于财产权(property rights)。
Rights of the person encompass “physical integrity, emotional security, and personal liberty”。
权利类型 | 中文法律依据 | 英文表述(法律语境) |
---|---|---|
生命健康权 | 《民法典》第1002条 | Right to life and health |
身体权 | 《民法典》第1003条 | Right to bodily integrity |
隐私权 | 《民法典》第1034条 | Right to privacy |
名誉权 | 《民法典》第1024条 | Right to reputation |
综合定义:
人身权利是以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为核心,受国内法与国际公约双重保障的基础性权利体系,其本质在于维护个体作为“人”的物理存在与精神价值不受非法侵害。
参考来源:
: 中国人大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1803/e87e5cd7c1ce46ef866f4ec8e2d709ea.shtml
: 北大法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https://www.pkulaw.com/lawfirmarticles/2e82e3e0e0e3f8e8bdf8c5d7f5a7a7a7bdfb.html
: OHCHR.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 https://www.ohchr.org/en/instruments-mechanisms/instruments/international-covenant-civil-and-political-rights
: 薛波. 元照英美法词典. 法律出版社, 2003.
: Garner, B. A. Black's Law Dictionary. Thomson Reuters, 2014.
人身权利是指与公民人身直接相关且不直接涉及经济内容的权益,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基本权利之一。根据法律定义和分类,其核心内容可归纳如下:
一、基本定义
人身权利以维护人的尊严与安全为核心,具有非财产属性,包括对生命、健康、自由等基本权益的保障。当这些权利受侵害时,公民可依法请求司法保护。
二、主要分类与内容
人格权
身份权
基于特定身份关系产生,如亲权(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配偶权(婚姻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及亲属权(其他亲属间的权利义务)。
三、法律依据与保护
我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明确列举了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等具体人格权,并强调保护基于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权益。公民可通过民事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人身权利,例如请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
总结
人身权利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核心权利体系,既包括基础的生命健康保障,也涵盖人格尊严和身份关系的保护。其内容广泛且层次分明,体现了法律对个体价值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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