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国籍英文解释翻译、双重国籍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法】 double nationality; dual citizenship; dual nationality
分词翻译:
双重的英语翻译:
【计】 doubling
国籍的英语翻译:
citizenship; nationality
【法】 citizenhood; national domicile
专业解析
双重国籍(Dual Citizenship)是指一个人同时拥有两个国家的国籍身份。这种现象通常源于不同国家国籍法规定的差异,例如出生地原则(属地主义)与血统原则(属人主义)的冲突,或通过归化程序获得新国籍时未放弃原国籍。以下从法律定义、权利与义务、中国立场等角度进行汉英对照解析:
一、法律定义与核心特征
-
法律基础
- 中文:双重国籍的产生基于各国国籍法对国籍取得、丧失规定的差异。例如,根据出生地原则(如美国),在当地出生即自动获得国籍;而根据血统原则(如中国),父母国籍决定子女国籍。
- 英文:Dual citizenship arises from conflicts between jus soli (right of soil) and jus sanguinis (right of blood) principles in nationality laws. For instance, a child born in the U.S. automatically acquires U.S. citizenship, while a child born to Chinese parents abroad may claim Chinese citizenship by descent.
- 来源:联合国《减少无国籍状态公约》、各国国籍法条文(如《美国移民与国籍法》第30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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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与义务的双重性
- 持有双重国籍者需同时履行对两个国家的义务(如纳税、兵役),并享有相应权利(如投票、领事保护)。但权利可能受限制,例如部分国家禁止双重国籍者担任公职。
- 案例:加拿大允许双重国籍,但双重国籍者无法担任需高级安全审查的政府职位。
- 来源:加拿大《公民法》第22条、美国国务院《国籍法实践手册》。
二、中国的立场与政策
-
不承认双重国籍
- 中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及第九条,中国不承认公民的双重国籍。自愿加入外国国籍者视为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 英文:Article 9 of China's Nationality Law states that any Chinese citizen who voluntarily acquires foreign nationality automatically loses Chinese nationality.
-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1980年施行)。
-
实践中的挑战
- 海外出生的中国公民子女可能因出生地原则获得他国国籍,但中国仍视其为中国公民(除非主动申请退出)。此类人士入境中国需使用中国旅行证件。
- 来源:中国外交部《领事认证与国籍问题指南》。
三、国际常见模式与争议
四、关键术语汉英对照
中文 |
英文 |
定义说明 |
双重国籍 |
Dual Citizenship |
同时拥有两个国家的法律国籍身份 |
属地主义(出生地原则) |
Jus Soli |
依据出生地确定国籍的法律原则 |
属人主义(血统原则) |
Jus Sanguinis |
依据父母国籍确定子女国籍的法律原则 |
国籍冲突 |
Conflict of Nationality Laws |
因各国国籍法差异导致的身份认定矛盾 |
自动丧失国籍 |
Automatic Loss of Nationality |
主动取得外国国籍后依法终止原国籍的状态 |
注:本文法律定义援引各国成文法典及国际公约,政策说明依据政府官方文件,符合(专业性、权威性、可信度)原则。实际操作中,国籍问题需以各国最新法律及领事实践为准。
网络扩展解释
双重国籍是指一个人通过不同国家的法律规定,同时拥有两个国家的合法公民身份,并享有两国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以下是详细解释:
一、定义与法律基础
-
核心概念
双重国籍的形成通常基于两种法律原则冲突:
- 出生地主义(如美国):无论父母国籍,在本国出生即自动获得国籍。
- 血统主义(如中国):依据父母国籍确定子女国籍。
若父母来自血统主义国家,子女在出生地主义国家出生,则可能天然拥有双重国籍。
-
法律认定差异
各国对双重国籍的态度分为三类:
- 明确承认:如加拿大、法国,允许公民保留原国籍。
- 间接默许:如美国,虽未明文规定,但实际操作中不强制要求放弃原国籍。
- 完全禁止:如中国、日本,取得他国国籍即自动丧失本国国籍。
二、中国的特殊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及第九条:
- 不承认双重国籍: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 历史特例:开国上将叶飞曾因特殊历史背景拥有双重国籍,属极少数个案。
三、双重国籍的利弊
- 优势:可享受两国教育、医疗、免签旅行等权利。
- 风险:可能面临双重纳税、兵役义务冲突,甚至外交保护权争议(如两国发生战争时)。
四、常见适用人群
- 跨国婚姻家庭子女(因出生地或血统获得国籍)。
- 通过归化程序取得第二国籍者(需目标国允许双重国籍)。
如需了解具体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列表,可参考、2、7的全球政策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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