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汉英法律词典中,“特定物”(Specific Thing)指具有独立特征且不可替代的标的物,其核心含义包含以下三方面:
唯一性与不可替代性
特定物区别于“种类物”(Generic Thing),其物理属性或法律属性具有独一无二性。例如:某幅已签订购买合同的张大千真迹画作(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5条物权定义),或定制生产的非标准化工业设备。这类物品一旦灭失,无法通过同类物替代履行义务。
法律关系的确定性要求
在物权法领域,特定物的所有权转移时间以交付为准,而种类物所有权转移可能约定于特定化之后。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来源:中国法院网《买卖合同纠纷审理指南》),特定物交易中标的物毁损风险的承担规则具有特殊性。
应用场景识别特征
可通过三个标准判定:(1) 交易时是否已明确具体指向;(2) 是否具有可替代的同类市场流通物;(3) 合同条款是否排除替代履行可能性。此类判定标准被收录于《元照英美法词典》(来源:北京大学法律信息库)的物权编释义中。
特定物是民法中的重要概念,指具有独特属性或经权利人指定而不可替代的物。以下是详细解释:
1. 定义与特征
特定物分为两类:
2. 与种类物的区别
3. 法律应用场景
示例:张大千的画作(自然特定物)、顾客指定购买的某辆展示用汽车(指定特定物)。
如需进一步了解分类物或法律实务中的具体应用,可参考来源网页。
白铜白细胞蛋白酶贝滕多夫氏试验不加缴股份成品重量垂直四分之一波长拉线电弧特性凡士林风土学分支界限算法歌唱赞美诗共闸组态海上运输保险法混合方式组合甲角质层交货证明哭泣裂化原料的主体满腹牢骚朦胧之境摩擦盘减震器皮唇的前后颠倒的三碲化二钚输卵管肌炎锁骨间韧带铜氨液外汇配售维拉雷氏综合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