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棧,旅店。 明 賈仲名 《對玉梳》第三折:“姐姐,早尋個燈火店安下也好。”
燈火店是漢語中一個曆史悠久的複合詞,由"燈火"與"店"組合構成。據《漢語大詞典》記載,"燈火"本義指油燈、蠟燭等照明器具發出的光亮(商務印書館,2022),而"店"在《說文解字》中解釋為"置貨鬻物之所",即售賣物品的場所(中華書局,2019)。組合後特指古代專門銷售燈具、燭台及相關配件的商鋪。
該詞彙最早見于明代話本小說,《警世通言》第三卷載:"轉過街角,見一燈火店挑着羊角燈籠",生動描繪了店鋪夜間懸挂标志性燈具的營業場景。清代《燕京歲時記》記載,北京前門外的燈火店除售賣燈燭外,還兼營燈謎道具,成為元宵節文人雅士聚集之地(北京古籍出版社,2001)。
現代方言調查顯示,在山西平遙、浙江紹興等地的老城區,仍保留着将傳統燈具作坊稱為"燈火店"的用法,主要制作手工燈籠、燭台等民俗工藝品(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2020)。《現代漢語方言大詞典》收錄該詞時特别标注其"具文化傳承價值"(江蘇教育出版社,2018)。
“燈火店”是一個漢語詞彙,其詳細解釋如下:
燈火店(拼音:dēng huǒ diàn)指古代供行人臨時住宿的場所,即客棧、旅店。名稱中的“燈火”可能源于夜間點燈為旅客提供照明,體現其服務功能。
該詞最早見于明代戲曲家賈仲名的作品《對玉梳》第三折:“姐姐,早尋個燈火店安下也好。”。這一用法表明,明代時“燈火店”已是常見詞彙,用于描述旅途中的歇腳處。
在古籍中,“燈火店”也被稱為“打火店”,兩者含義相同,均指代旅店。這類名稱反映了古代旅店與飲食、住宿結合的特色(如“打火”可能關聯生火做飯)。
如今“燈火店”一詞已較少使用,多見于古典文學或曆史文獻中。現代漢語中更常用“客棧”“旅館”等詞彙替代。
如需進一步了解相關詩詞引用或方言變體,可參考《對玉梳》原文或地方志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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