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曆法名。 明 初 劉基 進《大統曆》。 洪武 十七年設觀象台于 南京 雞鳴山 ,令博士 元統 修曆,仍以《大統》為名,而積分全襲 元 代《授時》法數,惟去其歲實消長而已。其後因推算日食不準确,治曆者紛進新曆,要求改制,但 明 朝一直沿用《大統曆》。見《明史·曆志一》。
大統曆是中國明代頒行的官方曆法,也是中國曆史上最後一部基于傳統方法編撰的曆法。其核心含義與特點如下:
曆法性質與定名
大統曆并非完全獨立創制的新曆,其主體承襲自元代郭守敬等人編制的《授時曆》。明太祖朱元璋于洪武元年(1368年)诏令頒行此曆,并定名為“大統曆”,寓意新朝确立正統、統禦天下的曆法制度。它标志着明朝在曆法領域确立官方權威,是維系社會秩序(如農時、祭祀)和國家正統性的重要工具。
來源:《明史·曆志一》明确記載:“洪武元年,改太史院為司天監,又置回回司天監。诏征元太史院使張佑、回回司天監黑的兒等十四人,議曆法。… 乃诏取元《授時曆》經,去其歲實消長之說,以洪武元年為曆元,仍命大臣董其事,頒行天下,謂之《大統曆法通軌》。”
修訂特點與内容
雖以《授時曆》為基礎,明代欽天監官員(如元統、李德芳等)對其進行了部分修訂和簡化。主要調整包括:
來源:陳久金《中國天文學史大系·中國古代曆法》指出:“《大統曆》基本上就是《授時曆》,隻是去掉其‘歲實消長’法,并簡化了某些計算程式。”
曆史地位與影響
大統曆自洪武元年(1368年)頒行,至明亡(1644年)後南明政權仍沿用,實際使用長達276年,是中國曆史上行用時間最長的官方曆法之一。其長期使用也暴露了曆法推算與實際天象(如日食、月食)逐漸出現偏差的問題,雖經多次局部修正(如成化、嘉靖年間),但核心框架未變。明末徐光啟等人主張引入西方天文知識編撰新曆,最終在清初被《時憲曆》(基于西洋新法)取代,标志着中國傳統曆法時代的終結。
來源:《中國大百科全書·天文卷》“大統曆”詞條評價其為“中國曆史上施行最久的曆法,也是最後一部傳統曆法”。
大統曆是明代官方頒行的、以元代《授時曆》為基礎修訂而成的國家曆法。它通過簡化計算程式(如廢除歲實消長)、固定常數,繼承了前代的先進天文成果,服務于新王朝确立正統和規範社會生活的需要。其長達276年的行用期既體現了實用性,也反映了後期因循守舊導緻的精度下降,最終被融合西方天文知識的新曆取代,在中國曆法史上具有承前啟後的重要地位。
“大統曆”是明代官方頒布并長期使用的曆法,其名稱源于“承天統運”的政治象征意義,也是中國曆史上沿用時間最長的傳統曆法之一。以下是詳細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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