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迅速作出決定。 南朝 宋 顔延之 《又釋何衡陽書》:“吾懦於擊決,足下烈於專斷。”
擊決(jī jué)是漢語中一個較為古雅的詞彙,其核心含義指通過強力手段果斷解決問題或争端,強調行動的直接性與決斷性。以下從釋義、用法及來源角度詳細解析:
字義拆解
二字組合後,"擊決"指以強力手段破除阻礙,迅速作出決斷,含果敢、利落之意。
詞典定義
現代漢語中,"擊決"屬書面用語,多用于描述以武力或權威手段解決矛盾,如:
"事須擊決,不可猶豫。"
意為:事務需果斷處理,不可遲疑。
曆史語境中的"擊決"
引申用法
明清小說中偶見"擊決"比喻破除困境,如《醒世恒言》:"一計擊決其患",指用計謀根除禍患。
法律與行政領域
偶見于公文,表依法快速處置,如:"對危害公共安全者,當即擊決",強調執法時效性(需注意此用法今已罕見)。
文學修辭
當代作品借用該詞渲染決絕态度,如:
"他揮筆擊決,斬斷往日糾葛。"(拟古風格書寫)
古代字書
曆史文獻
現代辭書
"擊決"屬漢語書面語,古義側重暴力裁決,今義偏向果斷處置,適用于曆史、文學及特定專業文本,日常口語已極少使用。其權威性依托于曆代經典文獻及權威辭書注解,釋義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擊決”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及用法可綜合多來源信息解析如下:
指通過果斷的行動迅速作出決定或解決問題,核心含義強調“迅速”與“決斷”的結合。其中“擊”原指打擊或攻擊,“決”指解決或決定,組合後引申為以強力或果敢手段處理事務。
該詞多用于書面或正式語境,日常口語中使用較少。在實際運用中需結合上下文,避免與單純物理攻擊的“擊”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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