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迅速作出決定。 南朝 宋 顔延之 《又釋何衡陽書》:“吾懦於擊決,足下烈於專斷。”
“擊決”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及用法可綜合多來源信息解析如下:
指通過果斷的行動迅速作出決定或解決問題,核心含義強調“迅速”與“決斷”的結合。其中“擊”原指打擊或攻擊,“決”指解決或決定,組合後引申為以強力或果敢手段處理事務。
該詞多用于書面或正式語境,日常口語中使用較少。在實際運用中需結合上下文,避免與單純物理攻擊的“擊”混淆。
《擊決》是一個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語,拆分為“⺈”和“決”。它的部首是“⺈”,讀音為“ri”(rì),表示與軍事或戰争相關的情況。古代部首為“手”,表示與手有關,象征着人體的肢體行動。
根據《康熙字典》,《擊決》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在古代,這個詞語的寫法是“擊決”,其中“擊”是手持武器擊打的意思,“決”表示決斷、判定。在現代漢字中,這個詞語的寫法發生了變化,使用“擊”代替了“擊”。
在繁體字中,《擊決》的寫法是“擊決”,保留了古代的形式。繁體字在一些地區,如台灣和香港仍然被廣泛使用。
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擊決》的古代寫法是以篆書和隸書為基礎的。漢字的演變與書寫形式的變遷相伴而生,篆書是古代最早的字體,而隸書則是漢代寫字的主要風格。
以下是一些關于《擊決》的例句:
1. 這個戰士勇敢地擊決了敵人的攻勢。
2. 在激烈的比賽中,他一拳擊決了對手。
與《擊決》相關的組詞有“擊敗”、“擊殺”等,這些詞語都與打敗、打死等動作有關。
與《擊決》近義詞有“擊敗”、“戰勝”,它們都表示克服對手,獲得勝利的意思。
與《擊決》反義詞有“被擊敗”、“被戰勝”,表示被對方擊敗或戰勝的情況。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