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盜竊。 康有為 《大同書》戊部第一章:“吾鄉有日劫竊其婦之首飾,不得則威挾而力奪之。”
"劫竊"是一個古漢語詞彙,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其含義可從字源和古籍用例進行解析:
一、核心釋義
指以武力搶奪、盜取財物的行為,強調通過暴力或脅迫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財物。該詞隱含"公然強奪"與"暗中偷盜"的雙重屬性,如《漢語大詞典》釋為:"劫奪偷竊"。
二、字源與結構分析
從"力"從"去",甲骨文象以刀脅迫之形。《說文解字》注:"人欲去,以力脅止曰劫",本義為威逼搶奪,如"搶劫""劫持"。
篆文從"穴"從"米",表暗中盜取糧米,《說文》:"盜自中出曰竊",引申為隱秘偷盜行為。
二字複合後,"劫竊"兼具暴力奪取與秘密盜取的語義特征。
三、古籍用例與語境
法律文書中的用法
明代《大明律·刑律》載:"凡白晝搶奪傷人者,杖一百、流三千裡……若竊盜臨時有拒捕及殺傷人者,皆斬",此處"劫竊"類同"搶奪+竊盜"的複合犯罪行為。
曆史文獻記載
《宋史·食貨志》述及漕運弊端時稱:"沿河兵卒多與舟卒為市,僞稱劫竊,沉覆官舟",反映以暴力手段僞裝盜竊的犯案形态。
四、近現代語義演變
在現代漢語中,"劫竊"已被更精确的詞彙替代:
該詞現僅見于研究古代法制史或文獻學的專業領域。
注:本文釋義主要依據《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及《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古籍例證引自《二十四史》官方點校本。因該詞屬曆史詞彙,現代權威語言資源庫(如教育部《現代漢語詞典》)未收錄獨立詞條。
“劫竊”并非現代漢語中的常用詞彙,可能為古語或特定語境下的組合詞,需結合字義分析:
拆分解釋
組合含義推測
若将兩字連用,“劫竊”可能指通過暴力或威脅手段實施偷盜,即兼具“強行奪取”與“秘密竊取”雙重性質的行為。但需注意,現代法律術語中并無此固定概念,更常見的類似表述為“搶劫”或“盜竊”。
使用建議
該詞在現代語境中極罕見,可能為古籍中的生僻用法或書寫誤差。建議優先使用規範詞彙:
若您遇到該詞的具體出處(如古籍、方言),可提供上下文以便進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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