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謂文辭簡樸而嚴謹。 宋 戴埴 《鼠璞·十五國風二雅三頌》:“ 周 、 魯 、 商 三頌,以盛德成功為主……《周頌》簡嚴,《商頌》敷暢,已非一體。” 元 劉壎 《隱居通議·文章三》:“今徒以詭異險澀難讀為工,其於六經簡嚴易直之旨合乎否也。” 明 張居正 《重刊<西漢書>序》:“ 遷 據《左氏》、《國語》、《世本》、《國策》作《史記》,而 固 承父 彪 之後修《西漢書》,然 子長 之書雖馳騁該博,類取雜家小説以實之,其為文多不馴雅,不如 固 之簡嚴明切,叙次有紀。” 康有為 《<日本雜事詩>序》:“《春秋》萬九千字,簡嚴矣,而其恉數千。”
(2).簡約嚴明。《宋史·李及傳》:“ 及 資質清介,所治簡嚴。”
“簡嚴”是漢語中較為典雅的合成詞,其核心含義可拆解為“簡”與“嚴”的辯證統一。根據《漢語大詞典》釋義,“簡”指簡明扼要、不繁瑣,“嚴”指嚴密周詳、不疏漏,二字結合後特指既具備精煉特質,又保持嚴謹态度的表達方式或行為準則。該詞多見于古代文獻,如宋代朱熹《四書章句集注》中“辭氣簡嚴,而意義精密”,即形容經典文本語言凝練且邏輯嚴密的特點。
從詞源學角度分析,“簡嚴”屬于同義複詞結構,《說文解字》注“簡”為“牒也”,原指竹簡的書寫載體,後引申為簡潔;“嚴”在《爾雅》中釋作“敬也”,強調态度上的莊重審慎。二者結合後,在《文心雕龍》等典籍中發展為文藝批評術語,指文章“删繁就簡而不失法度”的創作境界。
現代漢語應用中,“簡嚴”常用于學術著作、法律條文等專業領域。例如《民法典》立法原則強調“簡嚴并重”,既要求條款表述通俗易懂,又必須保證法律概念的精準性。這種語言風格在公文寫作教學中也作為核心标準,要求作者“字句精簡而内涵無懈可擊”。
“簡嚴”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有以下兩層含義:
指文章或言辭風格簡潔質樸且邏輯嚴密。這一用法常見于文學評論或學術分析,強調語言表達的凝練與結構的嚴謹性。
出處與示例:
多用于描述治理風格或處事态度,指行事簡潔高效且原則性強。
出處與示例:
該詞融合了“簡”的簡潔性與“嚴”的嚴格性,既可用于文學領域,也可擴展至管理、制度等場景。其核心在于通過精簡形式實現内在的嚴謹性,體現了中國傳統文化中對“言簡意赅”與“法度分明”的雙重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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