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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我見的意思、法我見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法我見的解釋

佛教語。“二我見”之一。謂凡夫不知“性空”之理,執着一切事物有真實體性的妄見。《起信論》卷下:“法我見者,計一切法各有體性。” 瞿秋白 《餓鄉紀程》五:“我呢?以整頓思想方法入手,真誠的去‘人我見’以至于‘法我見’,當時已經略略領會得唯實的人生觀及宇宙觀。”參見“ 人我 ”。

詞語分解

網絡擴展解釋

“法我見”是佛教術語,屬于“二我見”之一,指對事物本質的虛妄認知。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一、核心定義

法我見指凡夫因未悟“性空”之理,執着于一切事物具有真實、獨立存在的體性。例如認為五陰(色、受、想、行、識)、十二處(六根與六塵)等法有實我或實性存在。


二、佛教理論背景

  1. 與“人我見”的關系

    • 人我見:執着于五蘊聚合的“人我”為實有。
    • 法我見:進一步擴展至對一切法的實有執着,認為現象世界有獨立不變的體性。
    • 兩者均源于對“無我”真理的誤解。
  2. 破除方法

    • 二乘佛法通過分析蘊處界的緣起性空破除“人我見”。
    • 大乘佛法(佛菩提)則從第八識如來藏的無我性切入,揭示一切法皆依如來藏而顯,本質無實我。

三、哲學意義

  1. “法無我”的層次

    • 二乘層次:僅破五陰、十二處等法的實有性,強調緣起性空。
    • 大乘層次:結合如來藏思想,指出一切法皆由如來藏生,本具無我性。
  2. 修行意義
    破除“法我見”是證悟實相的關鍵步驟,需通過般若智慧觀照諸法虛妄。


四、經典依據


如需進一步了解佛教“無我”思想體系,可參考《大乘起信論》及二乘經典。

網絡擴展解釋二

《法我見》的意思

《法我見》是一個佛教術語,意為“法身如我見”。其中,“法身”指佛陀所具有的無邊無盡的智慧與慈悲,“我見”則是指我們常人受到煩惱和執著的幹擾而難以認知超越自我的真實境界。

拆分部首和筆畫

《法我見》的拆分部首為“言”、“目”和“見”,其筆畫數分别為7畫、5畫和7畫。

來源

《法我見》的來源是《華嚴經》,該經是佛教大乘菩薩的根本經典之一,融合了多種佛教思想理念。其中,“法我見”出現在《華嚴經•般若波羅蜜經品第十》中,用來指導修行者超越狹隘的個人觀念,認知到一切衆生與佛陀本質上沒有區别。

繁體

《法我見》(繁體字)

古時候漢字寫法

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可能與現代寫法存在差異。關于《法我見》的古代寫法,需要進一步的研究。

例句

修行者要超越個人的法我見,将一切衆生視為平等。

組詞

法身、法身如我見、佛法、佛陀、我見

近義詞

法我不二、諸法無我、一切法皆空

反義詞

我執、個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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