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漢 代按等級分賜田地的制度。《漢書·王嘉傳》:“詔書罷菀,而以賜 賢 二千餘頃,均田之制從此堕壞。” 顔師古 注引 孟康 曰:“自公卿以下至於吏民名曰均田,皆有頃數,於品制中令均等。今賜 賢 二千餘頃,則壞其等制也。”
(2). 北魏 至 唐 中葉計口分配土地的制度。《文獻通考·田賦一》:“ 魏孝文 始行均田,然其立法之大概,亦不過因田之在民者而均之。”《文獻通考·田賦二》:“ 孝文 太和 元年……均田之制,始於此矣。九年,下詔均給天下人田,諸男夫十五以上受露田四十畝,婦人二十畝。” 劉澤華 等《中國古代史》第十章第五節:“ 北魏 政權為了增加財政收入和穩定社會秩序,便着手解決土地問題,于公元485年( 孝文帝 太和 九年)頒布了均田令。”
耘田。《大戴禮記·夏小正》:“農率均田。率者,循也,均田者,始除田也。言農夫急除田也。” 孔廣森 補注:“均讀為耘,故傳言除田也。”
均田是中國古代與土地分配相關的制度術語,其含義在不同曆史階段有所演變。以下是詳細解釋:
均田指通過國家主導的方式将土地按人口或等級進行分配,以實現土地資源的公平利用。該制度在不同朝代的具體實施有所差異。
漢代均田
作為早期土地分配制度,漢代按社會等級分賜田地,例如官員與平民按品級獲得不同面積的土地。這一制度因權貴侵占土地而逐漸瓦解(參考《漢書·王嘉傳》記載)。
北魏至唐中葉的均田制
唐中葉後,因人口增長導緻可分配土地不足,加之土地買賣盛行,均田制逐漸被租庸調制取代,最終于780年廢止。
注:如需完整曆史細節,可查閱《文獻通考》或《漢書》等原始文獻。
《均田》是指将土地平均分配給農民的一種制度和政策,旨在實現土地的公平利用和農民的平等權益。
《均田》一詞的部首拆分為“土”和“田”,其中“土”字是指土地,而“田”字則表示農田。
根據《康熙字典》,《均田》的總筆畫數為12畫。
《均田》一詞源于中國古代的土地制度。在古代,均田制是一種重要的農業政策,以确保農民能夠平等地獲得土地資源。
繁體字“均田”與簡體字相同,仍然是由“土”和“田”組成。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會有一些變化。據《漢語大字典》,古時候的《均田》字寫作:“㑴”。這種寫法在現代已經不再使用。
1. 實行均田制後,農民的土地權益得到了保障。
2. 當地政府出台了一項均田政策,旨在解決土地分配不均的問題。
1. 均田制:指實行将土地平均分配給農民的制度和政策。
2. 均田租:指在均田制下,農民向地主支付的土地租金。
1. 平田:指将土地平均分配給農民。與均田在意義上相近,都強調了土地的平等利用。
2. 分田:指将土地劃分為相對均等的份額分配給農民。
1. 不均田:指土地分配不均,不公平的情況。
2. 均田制的反義詞沒有一個明确的對應詞,但可以用“土地私有制”來表示相反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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