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向人施禮認錯。陪,用同“ 賠 ”。 元 孫仲章 《勘頭巾》第一折:“員外,是我的不是了,我與你陪禮。”《西遊記》第三十回:“那老妖又教安排酒席,與公主陪禮壓驚。” 沉從文 《蕭蕭》:“歌已經唱過了,錯了陪禮,隻有不再唱。”
“陪禮”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漢語詞彙,其解釋需結合具體語境:
“陪禮”通常作為“賠禮”的通假字使用,指向人施禮、認錯道歉。這一用法在古典文學和現代作品中均有體現:
在部分資料中(如),提到“陪禮”指傳統婚姻中女方家庭向男方贈送財物,如首飾、家具等,表達尊重與祝福。但此用法較少見,可能與“陪嫁”概念混淆,需注意區分。
(注:以上解釋綜合參考、2、4、5、6、7,其中婚姻習俗相關釋義僅見于,可能存在地域性或曆史性差異。)
陪禮是指在婚嫁時男方家族向女方家族贈送的財物或禮金,作為表示尊重、感謝和祝福的一種傳統習俗。
《陪禮》是一個由部首“阜”和“礻”組成的漢字,共有12個筆畫。
《陪禮》一詞最早出現在《周禮·春官宗伯·胙食》中,源于古代儒家禮制的規定。繁體字為「陪禮」。
古時候的漢字寫法與現代稍有差異,其寫法為「陪塞」。
他們按照傳統習俗,準備了豐厚的陪禮。
陪嫁、陪伴、陪同、陪審、陪同、陪葬
聘禮、嫁妝、彩禮
反聘、聘金的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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