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酒旗。 元 鄭光祖 《王粲登樓》第一折:“酒店門前三尺布,人來人往圖主顧。”
"三尺布"在漢語中主要有以下三層含義,結合權威詞典及文化背景解釋如下:
指長度為三尺(約1米)、寬度依布幅而定的織物。古代布匹寬度通常為二尺二寸(約50厘米),故"三尺布"可視為一塊方形布料。
來源依據:
《漢語大詞典》"尺"字條注明,一尺曆代标準不同(周代約23cm,漢代約23.5cm),但"三尺"作為固定長度單位常見于文獻。
《說文解字》釋"布"為"織也",強調其紡織品的本質屬性。
漢代曾以"三尺布"作為稅收計量單位或實物貨币。據《漢書·食貨志》記載,漢武帝時期推行"均輸法",部分地區以布帛抵賦稅,其中"三尺布"為最小計稅單位之一。
來源依據:
《中國曆代賦稅制度研究》(孫翊剛著)引漢代簡牍文獻,證實布匹在財政體系中的流通作用。
"三尺布"衍生出"布衣"之意,代指平民階層。古代平民服飾禁用絲綢,僅穿麻布衣裳,"制衣用三尺布"成為庶民标志,與貴族"錦衣"形成對比。此用法可見于《史記·李斯列傳》"夫斯乃上蔡布衣"。
來源依據:
《中國古代服飾研究》(沈從文著)詳述周漢時期服飾等級制度,指出布衣為平民專屬着裝。
漢代法律文書寫于三尺竹簡,故"三尺"代指律法(如《漢書·杜周傳》"三尺安出哉")。"三尺布"偶見于元代雜劇,借"布"諧音"法度",但此屬文學修辭,非常用義。
來源依據:
《中國法制史》(張晉藩主編)解析漢代"三尺法"制度,明确其與書寫載體的關聯。
“三尺布”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差異,但主要指向以下解釋:
若需進一步了解其文學出處,可參考《王粲登樓》原文或相關元代戲曲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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