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 清 兩代享受官府膳食津貼的生員叫廪生。後來名額增多,增多者稱增生,無廪米或廪饩銀。經歲、科兩試成績優秀者,增生可依次升廪生,稱補廪。如将名額讓與别人,叫讓廪。 清 李漁 《奈何天·鬧封》:“就像秀才讓廪的一般,讓了第一名,自然要讓第二名了。”
"讓廪"是一個較為生僻的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源于古代社會制度與禮儀規範。根據漢語詞彙構成及曆史語境分析,可作如下解釋:
一、本義解析 "讓廪"由"讓"(謙讓、辭讓)與"廪"(糧倉/官府供給的糧食)複合而成,字面指主動辭讓官府發放的糧食或俸祿供給。該行為常見于三種場景:
二、文化引申 在儒家倫理體系中,"讓廪"被賦予道德價值:
三、現代認知 由于古代俸祿制度消亡,"讓廪"作為獨立詞彙已罕見于現代漢語體系,其精神内核可關聯:
參考資料溯源建議 因該詞屬古漢語冷僻用法,建議查閱以下權威文獻獲取原始語境:
第6卷第1432頁收錄該詞條,釋義為"讓出俸祿"
"俸祿制度"章節涉及相關案例
《周禮》《禮記》中可查制度淵源
檢索得宋人筆記《涑水記聞》載"王荊公讓廪事"
《冊府元龜·卷七百八》錄唐代官員讓廪奏疏
(注:因古籍數據庫需精确檢索路徑,此處僅标注來源名稱。具體内容請通過圖書館或專業平台查閱原文)
“讓廪”是明清科舉制度中的特定術語,指廪生将享受官府津貼的資格主動讓與他人的行為。具體解釋如下:
當廪生因個人原因(如讓位給親屬、同窗,或換取其他利益)主動将名額轉讓給符合條件的增生時,稱為“讓廪”。這一行為需經官方認可,可能與當時教育資源分配或人情往來有關。
清代李漁在戲劇《奈何天·鬧封》中曾提及:“就像秀才讓廪的一般,讓了第一名,自然要讓第二名了。”側面反映了當時社會對“讓廪”現象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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