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vet;prefer to;seek;hanker after] 極力希望得到
貪圖小利
(1).追求,希望得到。 元 楊文奎 《兒女團圓》第二折:“那兩個蠢蠢之物,伴着夥泛泛之才,每日價貪圖花酒,潑使錢財。”《儒林外史》第十七回:“我死之後,你一滿了服,就急急的要尋一頭親事,總要窮人家的兒女,萬不可貪圖富貴,攀高結貴。” 徐特立 《讀書日記一則》:“隻貪圖個人的事功,謀個人的地位,這是自私自利者,我們應反對。”
(2).企求達到的目的。 元 朱凱 《昊天塔》第三折:“隻我個善知識,沒貪圖,待布施與你一千枝蠟燭。”《糊塗世界》卷六:“ 梁裁縫 道:‘也不想什麼好處,我是要薦個人當當稿案,就是這一點貪圖。’” ********* 《死水·你指着太陽起誓》:“愛,你知道我隻有一口氣的貪圖。”
“貪圖”是一個動詞,指因過度渴望而追求某種利益、好處或便利,通常帶有貶義色彩,強調為滿足欲望而忽視原則或後果。
核心含義
指對物質、享樂、便利等有過分的追求,常隱含“因小失大”或“不擇手段”的負面評價。例如:“貪圖錢財”“貪圖享樂”。
使用場景
常見搭配
常接具體對象,如“貪圖名利/安逸/便宜/美色”,或抽象概念如“貪圖一時痛快”。
若語境中無明确批判意圖,可能僅表達“強烈向往”,但多數情況需根據上下文判斷是否含貶義。
貪圖(tān tú)是指貪求或追求某種物質或精神上的享受,特别是對于財物或權力的過度追求和貪婪。貪圖往往暗示着個人的貪婪或不滿足的心态。
《康熙字典》将貪字的部首劃分為貝部(貝字旁),全字共13畫。
貪字最初的意義是指有“貝”的財物集中在一起。後來演變為指人們對財物的貪欲和對權力的追求。
繁體字“貪”在形狀上與簡體字“貪”相似,都由“貝”和“曷”組成。
古時候漢字“貪”的寫法為:“嗿”,表示人類多吃幸福的樣子。
1. 他過于貪圖物質享受,忽視了家庭的溫暖和關愛。
2. 官員們貪圖權力,不擇手段地謀取私利。
3. 她貪圖名利,為了升職加薪,不惜犧牲友情和家庭。
貪官、貪財、貪心、貪婪、貪污、貪圖享樂
貪心、貪婪、妄圖、渴望、貪欲
滿足、知足常樂、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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