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 代瓦舍中演出的一種民間舞蹈。因演員戴大頭面具表演,故稱。《西湖老人繁勝錄》:“耍大頭、談諢話, 蠻張四郎 。”按, 宋 代的《耍大頭》與 元 、 明 、 清 流傳的《大頭和尚》一脈相承。 明 劉侗 于奕正 《帝京景物略·城東内外》有“戴面具耍大頭和尚,聚觀無男女”的記載。近年舞蹈工作者亦用以編演《大頭娃娃舞》等兒童舞蹈。
"耍大頭"是現代漢語中具有方言色彩的俚語,通常指代一種非理性的魯莽行為或故意裝傻充愣的舉止。該詞由動詞"耍"與名詞"大頭"構成複合式動賓結構,其中"耍"作謂語表示刻意展示某種狀态,"大頭"在北方方言中既指代愚笨者,也隱喻誇張的頭部動作,組合後形成诙諧的貶義表達。
根據《現代漢語方言大詞典》(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2006)記載,該詞彙主要流通于華北官話區,常見于市井交際語境,用以描述兩類典型行為模式:一是指缺乏考慮後果的沖動行為,如"他耍大頭跟老闆吵架,結果丢了工作";二是指故作憨态以逃避責任,如"别耍大頭裝聽不懂,這事你逃不了幹系"。
從語義演變軌迹來看,《北京話詞語》(商務印書館,2015)指出該詞在二十世紀中期從戲曲行話"耍頭"演變而來,原指戲曲表演中誇張的頭部動作,經語義泛化後擴展至日常生活領域。在當代網絡語境中,該詞常與"扮豬吃虎"形成反義對照,前者強調外顯的愚鈍,後者側重隱性的謀略。
需特别說明的是,該詞彙在《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2010)中被标注為"非正式用語",建議在書面表達中優先使用"魯莽行事""裝瘋賣傻"等規範表述。但在影視對白、文學作品等特定場景中,使用該詞可有效增強語言的地域特色和生動性。
“耍大頭”是一個源自宋代的曆史詞彙,主要指一種傳統民間舞蹈形式,以下是詳細解釋:
起源與表演形式
該舞蹈起源于宋代瓦舍(市井娛樂場所),表演者需佩戴誇張的大頭面具進行演出,因此得名“耍大頭”。其表演風格兼具滑稽與娛樂性,屬于當時市民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曆史文獻記載
南宋《西湖老人繁勝錄》明确提到“耍大頭”與“談諢話”等民間藝術同場演出,印證了其流行程度。明代張岱在《陶庵夢憶》中也記錄了紹興燈節中“跳大頭和尚”的盛況,說明該藝術形式在元明清時期仍有延續。
演變與傳承
宋代“耍大頭”與後世《大頭和尚》舞蹈一脈相承,清代發展為戴面具的民俗表演,現代舞蹈工作者受此啟發創作了《大頭娃娃舞》等兒童舞蹈。
補充說明: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不常用,主要用于曆史或民俗研究領域,部分方言中可能保留相關表述,但含義與古義一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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