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作詩填詞。 清 褚人穫 《堅瓠續集·秀才張妓》:“秀才 張 者,教坊妓也,頗能引文調詞。”
“調詞”在漢語詞彙中屬于相對冷僻的複合詞,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及曆史語用分析。根據權威詞典及文獻記載,該詞主要存在以下兩種釋義方向:
1. 指代言語修飾與文辭調整
《漢語大詞典》收錄“調詞”為動詞性短語,釋義為“調整文辭或言辭”,常見于文學創作領域。例如清代學者章學誠在《文史通義》中提到“調詞以達意,貴在切理”,強調通過調整用詞實現精準表達。
2. 古代法律術語的特殊用法
《辭源》指出,“調詞”在宋元司法文書中可作“虛構訟詞”解,特指誣告或捏造訴訟内容的行為。此用法見于《元典章·刑部》:“凡調詞誣告者,杖一百,徒三年”,反映古代司法對虛假訴訟的懲戒制度。
詞源學角度補充
據《中國語言學大辭典》考釋,“調”字本義為聲音協調(《說文解字》:“調,和也”),引申為調整、調和;“詞”指言辭文句。二字組合後,既可指向積極的語言藝術加工,亦衍生出負面語義的司法特定用法,體現漢語詞彙的多義性特征。
需注意的是,現代漢語中該詞使用頻率較低,多出現于專業文獻或曆史文本研究領域。日常語境建議優先使用“修辭”“措辭”等現代常用詞彙替代第一種釋義,而涉及法律場景時則宜采用“虛構事實”“虛假陳述”等明确表述。
“調詞”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與文學創作相關,以下為詳細解釋:
調詞指“作詩填詞”,即通過調整文字韻律或内容進行詩詞創作。這一解釋在多個古籍和現代詞典中被提及,例如清代褚人穫的《堅瓠續集·秀才張妓》中記載:“秀才張者,教坊妓也,頗能引文調詞”,描述了一位擅長詩文創作的妓女。
如需進一步了解“調”的其他含義(如聲調、曲調等),可參考權威字典如《漢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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