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計】 common carrier
communal; for public use; public
【計】 sharing
carrier wave
【計】 carrier; carrier wave; wave carrier
公用載波(Common Carrier)是指依法獲得授權、面向公衆提供基礎通信傳輸服務的第三方電信運營商。該概念包含三個核心要素:1) 以标準化服務面向不特定用戶;2) 通過物理或虛拟網絡設施傳輸語音、數據信號;3) 受政府監管部門資質審核與費率管制。
在技術實現層面,公用載波系統采用頻分複用(FDM)或時分複用(TDM)技術,通過公式$$C = B log_2(1 + frac{S}{N})$$确定信道容量,其中B為帶寬,S/N為信噪比。這種共享基礎設施模式可降低用戶端設備成本,但需遵循非歧視性接入原則。
當前主流的公用載波服務包括固定電話網絡、蜂窩移動通信系統及互聯網骨幹網傳輸,其服務質量需符合國際電信聯盟(ITU)G.1010建議書規定的端到端傳輸标準。
“公用載波”是通信領域中的概念,結合“載波”的定義及其應用場景,可解釋如下:
載波是一種高頻電磁波(如無線電波或光信號),用于在通信系統中承載低頻信號(如音頻、數據等)。
“公用”通常指公共使用的通信服務或資源。因此,“公用載波”可理解為多個用戶或設備共享的載波資源,常見于公共通信網絡(如電話、互聯網)。
“公用載波”并非獨立術語,而是載波技術在公共通信中的具體應用形式,強調資源共享和多用戶接入。其核心邏輯仍基于載波的調制與傳輸功能,結合多路複用技術實現高效通信。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通信标準(如5G中的載波聚合),建議查閱通信工程專業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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