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make a settlement on sb.
accord; bestowal; conferment
somebody; someone; thingamy
belongings; estate; means; possession; property; riches; wealth; worth
【醫】 property
【經】 assets; belongings; chose; estate; money; moneys; property
worldly goods
在法律和財産權語境下,“給與某人財産”指通過合法形式将財産所有權或使用權轉移至特定主體的行為。這一概念的核心要素包括:
法律性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657條,財産給與主要表現為贈與合同關系,即贈與人無償将財産轉移至受贈人。美國《布萊克法律詞典》(Black's Law Dictionary)将其定義為"voluntary transfer of property without consideration"(無對價的財産自願轉移)。
實施方式
包含不動産登記(《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第14條、動産交付、遺囑執行(《民法典》繼承編及股權變更登記等多種法定程式,需符合《物權法》規定的公示公信原則。
效力要件
牛津法律詞典強調需滿足三項要素:贈與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財産權屬清晰、意思表示真實。涉及夫妻共同財産時,還需符合《民法典》第1062條關于共同財産處分的特别規定。
涉外情形
根據《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37條,跨境財産給與需適用財産所在地法律。國際私法協會(Hague Conference)建議采用書面形式并公證。
稅務處理
財政部《關于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規定,除法定免稅情形外,受贈方需按20%稅率繳納所得稅。美國IRS則要求超過年度免稅額的贈與需申報Form 709。
“給與某人財産”在法律語境中通常指“贈與”行為,即財産的無償轉移。以下是詳細解釋:
“贈與”是指贈與人将自己的財産無償轉移給受贈人,且受贈人表示接受的行為。這一行為需滿足雙方意思表示一緻,若僅一方有意願則無法成立。
贈與可通過書面、口頭或其他法定形式訂立。特殊情況下(如公益捐贈)需采用書面形式并公證,此時贈與人不得隨意撤銷。
贈與人在財産權利轉移前可撤銷贈與,但以下情形除外:
日常用語中的“給與”範圍更廣,可能包含有償或附條件行為,而法律上的“贈與”特指無償性財産轉移。若涉及大額財産,建議通過書面協議明确雙方權利義務,避免糾紛。
如需進一步了解法律條款,可參考《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至第六百六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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