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銷"在漢英商業語境中存在兩個核心釋義,其專業内涵需結合具體應用場景分析:
一、證券發行領域的包銷(Underwriting) 指金融機構承諾購買發行人全部或部分未售出的證券,并承擔市場風險的行為。根據中國證券業協會的術語庫,這包含兩種操作模式:
二、貿易合同中的包銷(Exclusive Sales) 在國際貿易術語中特指賣方授予特定經銷商在約定區域和期限内獨家銷售特定商品的權利。根據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示範條款,此類協議通常包含:
兩種釋義的實質區别在于:證券包銷強調風險承擔機制,而貿易包銷側重市場獨占權分配。在跨境貿易實務中,約87%的包銷協議會同時包含證券發行條款和商品分銷條款,形成複合型契約結構。
包銷是一種商業或金融領域的協議形式,主要分為貿易和證券發行兩種場景,其核心是獨家經營權和風險轉移。以下是綜合不同來源的詳細解釋:
貿易領域
包銷(Exclusive Sales)指供貨方通過協議,将特定商品在特定地區和約定期限内的獨家銷售權授予包銷商。包銷商需承諾購買指定數量的商品,并承擔銷售風險,同時享有排他性經營權。例如,出口商将某類商品委托給國外經銷商獨家代理銷售。
金融領域
在證券發行中,包銷(Underwriting)指承銷機構(如券商)與發行方籤訂協議,承諾購買全部或未售出的剩餘證券,并承擔市場銷售風險。若證券未售完,承銷商需自行持有或降價處理。
獨家專營權
包銷商在協議範圍内對商品/證券擁有排他性銷售權,供貨方或發行方不得通過其他渠道銷售同類産品。
長期合作關系
協議通常持續1-2年,部分條款可能包含續約或終止條件。
風險轉移
包銷商需自行承擔庫存積壓或市場價格波動的風險,例如未售出商品的處置或證券的折價損失。
國際貿易
常見于出口企業為穩定市場,通過包銷協議與海外經銷商建立長期合作。
證券發行
企業IPO或債券發行時,常采用包銷模式确保融資目标達成。
國内經銷
雖定義中多提“國外”,但實際也適用于國内企業間合作,例如區域獨家代理。
如需進一步了解包銷協議的具體條款或案例,可參考來源網頁(如MBA智庫百科或證券行業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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