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portfolio
member of the cabinet
duty; headship; ministration; place; post
【化】 job
【經】 position
中文定義:
“閣員職務”指内閣成員(通常稱為“部長”或“大臣”)在政府中擔任的特定職位及其職責範圍,涉及國家政策制定、部門管理與行政決策。
英文對應譯法:
職責與權限說明:
閣員需分管特定政府部門(如國防、教育),主導政策制定、預算分配及跨部門協作,并對議會或國家元首負責。例如:
“閣員”譯為 Cabinet Minister,職務涵蓋“參與内閣會議并行使行政權力”。
“職務”對應 official duties,強調法定職權與責任。
(注:因搜索結果未提供有效鍊接,來源僅标注權威出版物名稱。)
關于“閣員職務”的詳細解釋如下:
1. 基本定義
閣員指實行内閣制的國家中,由内閣總理(或首相)延攬進入内閣的成員。其職務核心是參與制定國家政策,并負責具體行政事務的執行,例如英國的内閣大臣、日本的國務大臣等。
2. 主要職責
3. 任職資格差異
不同國家對閣員的資格要求存在顯著差異:
4. 任免機制
閣員通常由總理直接任命,并需經過國家元首(如總統、君主)形式上的批準。其任期與内閣共進退,若内閣總辭或議會不信任案通過,閣員職務隨之終止。
5. 曆史與演變
該制度起源于英國責任内閣制,後逐漸被多國效仿。現代閣員制度更強調專業化分工,部分國家還增設非部門職務的國務部長,負責專項事務協調。
閣員是内閣制國家政策執行的核心群體,其職務兼具政治決策與行政管理的雙重屬性,具體職能和資格條件因各國憲政體系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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