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power coupled with interest
add; appose; attach; enclose
have; add; exist; possess
【法】 possession
benefit; interest; profit; behalf; increase
【計】 interests
【經】 avail; benefit; gains
droit; right; title
【經】 interest; obligee; right; rights; title
"附有利益的權利"在漢英法律語境中通常指與特定經濟利益或收益相關聯的法定權益。根據《元照英美法詞典》的釋義,該術語對應英文"beneficial interest",表示權利人不僅擁有名義上的所有權,還享有財産的實際收益權。其核心要素包括:
該概念在信托法、證券法領域應用廣泛,中國《信托法》第44條明确規定受益人享有信托利益的權利。國際比較法研究顯示,該權利在普通法系與大陸法系中均存在對應制度設計,但權益實現路徑存在差異。
權威參考文獻:
“附有利益的權利”這一表述可從法律和權益角度進行拆解和解釋:
核心定義
權利指公民或法人依法享有的權力和利益的結合體。其中“附有利益”強調權利本身包含可實現的利益訴求,例如財産權附帶的收益權、知識産權附帶的版稅收益等。
法律特征
與古代概念的差異
古籍中“權利”多指權勢與財富(如《荀子·勸學》中的“權利不能傾”),而現代法律體系下的權利更側重合法性與利益綁定。
示例說明
例如《行政許可法》中的經營權,既賦予經營者開展活動的權力,也保障其通過經營獲得利潤的合法利益,即典型的“附有利益的權利”。
建議進一步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具體法律條款,以了解不同場景下的權利細則。
螯合鈣值不走運財政困難等電子地下貯料槽多級邏輯電路放射線學者非辛服務合同海上危險航區合取式恢複測試會計簿冊殼模砂可終止的財産權礦工鷹嘴粘液囊炎連續格式卡片爐甘石蠟膏綠鞭毛蟲類玫苯胺模型跳動男性形态的前處理缺口彎曲試驗輸入停止指令信號四伸乙基五氨泰巴氨酯停止向量脫氧呋喃核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