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ancillary relief
add; annex; append; attach; subjoin; tack
【計】 ADDIT; appended; attach; attachment
【化】 addition
【醫】 adjunction; supervene; supervention
【經】 attach; superimposed
compensate; redeem; retrieve; equalize; expiate; repair; compensation
expiation; reparation
【計】 compensating; REC
【醫】 anastate; compensation
【經】 bote; compensating; compensation; counter-performance; indemnification
indemnity; made good; offset; recompense; recoup; recoupment; remedy
reparation
"附加補償"在漢英詞典中的核心釋義為"additional compensation",指在基礎賠償之外另行支付的補充性經濟償付。該術語常見于法律文書與商業協議,其内涵包含三個維度:
法定延伸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3條,當違約行為導緻實際損失超過合同約定賠償時,附加補償可作為法定救濟手段。例如建設工程合同中,承包商因工期延誤産生的業主間接損失賠償即屬此類。
約定補充性:國際商會《2020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規定,買賣雙方可通過附加補償條款(supplementary compensation clause)約定彙率波動、關稅調整等特殊風險的分擔機制。
保險專屬性:中國銀保監會《保險術語》國家标準(GB/T 36687-2018)将附加補償界定為保單基本責任外的特别賠付,如車險中的代步車費用補償或健康險中的康複津貼。
該術語的英譯需注意語境差異:在普通法系文件中多用"supplemental damages"強調其補充性質,而大陸法系合同則傾向使用"ancillary compensation"突出附屬地位。
“附加補償”是由“附加”與“補償”組合而成的複合詞,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以下是不同領域的詳細解釋:
定義與作用
附加補償通常指在原有合同基礎上,通過補充條款對未明确事項或風險進行額外約定,以平衡各方權益。例如,當原合同未涵蓋突發風險或需調整責任分配時,可通過附加補償條款進行補充。
法律實踐
在《勞動合同法》中,附加補償涉及勞動者權益保護。根據第85條,若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加班費或經濟補償,勞動者需先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經認定後可通過司法途徑要求額外賠償。
醫療費用補償
附加住院費用補償保險是商業醫療保險的一種,用于報銷社保未覆蓋的醫療費用(如自費部分),通常可報銷剩餘費用的60%-100%,減輕患者經濟負擔。
功能特點
這類保險需附加于主險(如重疾險)購買,主要彌補因住院導緻的收入損失及高額醫療開支,屬于社保的重要補充。
“補償”本身指通過物質或行為抵消損失、彌補缺欠,如“補償經濟損失”。其反義詞為“損耗”,近義詞包括“賠償”“彌補”等。
附加補償的核心在于“補充性”與“平衡性”,需依附于主合同或主險存在,具體應用需結合法律、保險等場景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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