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authority conferred by law
law; statute; doom; legislation
【醫】 law
endow; endue
influence; might; potence; potency; power; puissance
【經】 power
法律賦予的權力(Legal Authority / Law-Granted Power)指國家或公權力主體依據法律規定獲得的、具有強制性的支配力。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要素:
法律賦予(Law-Granted)
指權力來源的合法性,強調權力由立法機關通過法定程式授予,而非自然産生或自我宣稱。英文對應術語為"de jure authority"(法定權威),區别于事實權力(de facto power)。
權力(Authority / Power)
在公法語境中譯為"authority",側重職權的正當性(如行政主體執法權);私法場景則多用"power",強調行為效力(如代理權)。
法定性
權力範圍、行使程式均受成文法或判例法約束。例如《立法法》授權國務院制定行政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65條)。
強制性
以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如行政機關對違法行為的處罰權(《行政處罰法》第2條)。
越權無效原則(Ultra Vires Doctrine)
超越法定權限的行為自始無效,英美行政法通過司法審查制度制約權力濫用。
權責統一性
權力行使需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如《公務員法》第12條規定的依法履職義務。
權威來源示例:Black's Law Dictionary 将 "legal authority" 定義為:"The right and power to interpret and apply the law, vested in a government entity or officer."(第11版,2019年)
“法律賦予的權力”指由法律明确規定并授予特定主體行使的權威性支配力或強制力,其核心在于通過法律确立權力的合法性及邊界。以下是詳細解釋:
法律授權性
權力來源于法律條文的具體規定,例如法官的審判權、檢察官的檢察權等。這種授權确保了權力行使的合法性,避免濫用。
強制性與支配性
權力主體(如國家機關)可依法對他人或社會實施強制措施,例如行政處罰、司法判決等。
主體類型
邊界限制
法律同時規定權力的行使範圍,例如《憲法》對公權力的約束,防止越權或侵犯公民權利。
法律賦予的權力是法治社會的基石,既保障公共事務的有效管理,又通過法律框架限制權力擴張,平衡社會各方利益。
阿巴辛背點伊蚊廁所差錯群防護廠房和設備的折價物車輪式審訊船員踝腫初級蒸餾磁通密度粗纖維定型例行程式惡棍二┭硫磷給予公正審判骨學焦枯的繳入資本超過設定價值的溢價解悶頸後韌帶技術操作藍天法塞布生魂神經解剖學嗜碘阿米巴囊螫傷石油萘逃匿塔式爐脫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