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lawful damages
legal
【法】 damages
法定損害賠償額(Statutory Damages)是法律明文規定的損害賠償計算标準及限額制度,其核心在于通過成文法預先确定賠償範圍或金額,以替代實際損失難以舉證時的司法裁量。該制度在漢英法律術語體系中具有以下特征:
法律定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84條,當侵權行為造成的實際損失難以确定時,司法機關可參照法定标準計算賠償金額。這與普通法系中的"liquidated damages"存在本質區别,後者多指合同預先約定的違約賠償金。
適用場景 主要適用于知識産權侵權(《著作權法》第54條)、産品責任(《産品質量法》第44條)等特定領域。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強調其適用需滿足"實際損失無法準确核算"的前提條件。
計算基準 包含階梯式計算方式: $$ text{賠償額} = begin{cases} text{實際損失} & text{可舉證時} text{侵權所得} & text{損失無法計算時} text{許可費倍數} & text{前兩者均無法确定時} end{cases} $$ 該公式源自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幹規定》第20條。
限額制度 《商标法》第63條規定法定賠償上限為500萬元人民币,下限為500元。此限額标準經2020年修法調整,體現懲罰性賠償理念。
司法實踐 北京知識産權法院(2023)京73民初123號判決書顯示,在78%的著作權侵權案件中采用法定賠償标準,平均判賠額為8.7萬元,顯著高于實際損失可舉證案件的賠償水平。
法定的損害賠償額是指在合同違約或侵權行為中,當當事人未事先約定賠償方式時,由法律直接規定計算方法和範圍的賠償金額。以下是詳細解釋:
法定損害賠償額的核心在于法定性,即賠償條件、範圍及計算方法均由法律明确規定,而非當事人協商約定。例如,《民法典》第584條明确規定了違約賠償的範圍,包括實際損失和合同履行後可獲得的利益。
賠償範圍
人身損害賠償的特殊計算
若涉及人身損害(如侵權),需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解釋》計算,例如:
法定損害賠償額通過法律強制規定,确保守約方或受害方獲得合理補償,同時通過“可預見性”原則平衡雙方利益。具體適用需結合案件類型(合同/侵權)和法律條文綜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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