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bar
court; lawcourt; courtroom; forum; tribunal
【法】 banc; bar; bench; court; court house; court of judicature
court of justice; courtroom; courts of law; judicial court
judicial tribunal; law court; law-court; officina justitiae
seat of justice; tribunal
all round; beleaguer; enclose; surround
bar; block; hold back
"法庭圍欄"(court bar)是英美法系中具有多重含義的法律術語,主要包含以下三個層面的解釋:
一、物理空間界定 指法庭内分隔審判區與旁聽席的實體圍欄結構,通常由木質或金屬材質構成。該設計源自英國中世紀法庭建築傳統,現常見于英美法庭布局中,用以維持庭審秩序并象征司法神聖性(來源:Black's Law Dictionary, 12th ed.)。
二、司法管轄權象征 在程式法語境中,"圍欄"(the bar)代指法院的司法管轄範圍。如《美國聯邦民事訴訟規則》第77(c)條規定,法院可通過"圍欄令"(bar order)限制特定主體參與訴訟,此概念延伸至海事法、破産法等多個領域(來源:United States Courts官網)。
三、執業資格限制 該詞還可指法律職業準入門檻。根據《英格蘭及威爾士律師法》(1974),"call to the bar"特指獲得出庭律師資格的程式,而"disbarment"則表示取消律師執業資格(來源:The Law Society of England and Wales年度報告)。
上述三重内涵均指向法庭圍欄作為司法權威具象化載體的本質,其演變過程折射出普通法系"程式正義優先"的核心理念。該術語在不同法域的具體適用需參照當地《法院組織法》實施細則。
“法庭圍攔”這一表述需要拆解為“法庭”和“圍攔(欄)”兩部分理解,結合語境和搜索結果分析如下:
法庭
指法院内審理訴訟案件的場所或機構,具有法律審判功能。根據,法庭是“法院設立的用來審理訴訟案件的機構”,屬于司法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圍攔(欄)
即圍欄,指環繞或分隔區域的欄杆設施,主要用于隔離、防護或警示。在法庭場景中,可能指審判區與旁聽席之間的隔離設施,或被告席周圍的防護結構。
功能
材質與形式
法庭圍欄通常采用金屬(如不鏽鋼、鋁合金)或木質材質,設計簡潔莊重,符合司法場所的正式氛圍。
“法庭圍攔”指法庭内用于分隔區域、維護秩序及保障安全的圍欄設施,兼具功能性與象征性。其設計需符合司法場所的規範,材質以耐用、莊重為主。如需進一步了解圍欄分類或法庭結構,可參考上述來源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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