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court bail
court; lawcourt; courtroom; forum; tribunal
【法】 banc; bar; bench; court; court house; court of judicature
court of justice; courtroom; courts of law; judicial court
judicial tribunal; law court; law-court; officina justitiae
seat of justice; tribunal
bail; bailment
【法】 bail; bail on security; bail out; bailment; get sb. to bail; mainprenor
mainprise; recognizance; release on bail; replevish
法庭保釋(Court Bail) 是刑事訴訟中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指在法院審理案件期間,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向法院提供擔保(人或財産),以獲得暫時釋放并保證按時出庭接受審判的法律程式。其核心在于通過法定擔保條件換取人身自由,同時确保訴訟順利進行。
主體與決定機關
申請主體為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Detained Suspect or Defendant),由人民法院(People's Court)審查決定是否批準保釋。區别于偵查階段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或檢察院決定),法庭保釋特指案件進入審判階段後由法院裁定的保釋措施。
擔保形式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68條)
法定義務
被保釋人必須遵守:
(來源:《刑事訴訟法》第71條)
在英美法系中,"Bail" 指法院允許被告在審判前釋放的司法命令,需滿足:
權威參考來源:
法庭保釋(在中國法律體系中稱為“取保候審”)是指在刑事訴訟過程中,由法院、檢察院或公安機關對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的一種強制措施,以确保其配合司法程式并防止逃避偵查或審判。以下是詳細解釋:
法庭保釋的核心目的是在保障訴訟順利進行的同時,給予符合條件者一定人身自由。其法律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需滿足特定條件且通過提供保證人或繳納保證金實現。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者可申請取保候審:
中國“取保候審”與部分國家“保釋”制度存在差異:前者更強調司法機關的審查權,并非犯罪嫌疑人當然權利;後者則可能作為普遍權利存在。
法庭保釋(取保候審)通過平衡司法效率與人權保障,為符合條件的被追訴者提供非羁押性強制措施選擇,但其適用需嚴格遵循法定條件和程式。
半複消色差物鏡北美口岸别蘇型構型插下時間癡心穿透性潰瘍反起模斜度浮集法浮筒蓋片格裡斯反應共同婚灰鞣槽禁用指令檢驗寄銷紀錄可連續的列内容差異顱骨穿孔盧瑟福氏聽覺學說馬方氏征美國證券交易所棉屑性氣喘墨迹凝重汽缸水套氰熱敏元件睡菜四價鉛的同步系統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