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漢英詞典視角下,“發起人”的詳細含義可結合法律、商業及日常語境解析如下:
法律/商業場景
發起人(Promoter):指依法籌辦公司設立事務,承擔設立責任的自然人或法人。在公司成立階段負責起草章程、認購股份、召集創立大會等,對公司設立行為承擔連帶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79條。
英文延伸:
通用語境
發起人(Initiator/Originator):指提議、啟動某項行動或計劃的個人或團體。例如:“他是這項環保運動的發起人”(He is the initiator of this environmental campaign)。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23修訂)明确發起人職責及法律責任(來源:全國人大官網 www.npc.gov.cn)。
《元照英美法詞典》将“Promoter”定義為“從事組建公司并使其開始運作的人”(來源:北京大學法律信息庫)。
《牛津英漢雙解詞典》中“Initiator”詞條對應“發起人”,強調行動的起始角色(來源:牛津大學出版社官網)。
中文術語 | 適用場景 | 推薦英文譯法 |
---|---|---|
發起人 | 公司設立、法律文件 | Promoter |
發起人 | 社會運動、倡議活動 | Initiator/Sponsor |
發起人 | 項目提案、計劃牽頭方 | Originator/Proposer |
“項目發起人需提交可行性報告”
譯:The project initiator must submit a feasibility report.
通過結合法律條文、詞典釋義及場景化翻譯,可全面覆蓋“發起人”的漢英對應關系,滿足專業内容對準确性及權威性的要求。
發起人是指在不同組織或活動中的核心倡議者和責任承擔者,其定義和法律内涵可從以下五個方面綜合解析:
發起人是倡議并推動某事項的核心主體,既包括公司設立中的法律角色(如股份有限公司的創辦人),也涵蓋社會活動中的組織者。根據法律定義,發起人需籤署協議、認購股份、承擔設立責任,是公司成立的必備要件。
除商業領域外,發起人概念也用于社會組織、文化活動中。例如,鄭振铎提到許地山是“文學研究會發起人之一”,體現其在非商業項目中的倡導作用。
總結來看,發起人兼具法律身份與社會角色,其核心在于“主動倡議+責任承擔”。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法律條款,可參考《公司法》中關于公司設立的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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