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semi-independent state
half; in the middle; semi-
【計】 semi
【醫】 demi-; hemi-; semi-; semis; ss
【經】 quasi
【法】 independent country; independent state
半獨立國家(semi-independent state)指在國際法體系中擁有部分主權但未實現完全自治的政治實體。這類國家通常在外交、國防等核心領域受制于宗主國或保護國,但在内政管理、經濟政策等方面享有自主權。
根據《奧本海國際法》的經典定義,半獨立國家的法律特征包括:
曆史案例顯示,這類政體多産生于非殖民化過渡期。例如:
現代國際實踐中,半獨立國家常通過"自由聯合協定"(Compact of Free Association)确立特殊地位,如馬紹爾群島與美國的合作關系(聯合國憲章第73條)。這類實體在聯合國等國際組織中的代表權通常需與宗主國協商行使。
“半獨立國家”并非國際法中的嚴格術語,但通常指那些在形式上擁有一定主權,但在政治、經濟或軍事上實際受其他國家或外部力量控制的國家或地區。以下是其核心特征和常見類型:
1. 定義與特征
2. 常見類型
3. 與相關概念的區别
注意:該詞需結合具體曆史或政治背景分析,不同案例的獨立程度差異較大。建議通過具體國家案例(如曆史上的埃及保護國、現代帕勞等)進一步研究其實際運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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