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commercial energy resource
由于搜索結果未提供相關網頁信息,無法引用具體來源鍊接。但基于詞典學規範及能源領域定義,"商業性能源"(Commercial Energy)可解釋如下:
指通過市場交易流通、具有明确經濟價值的能源商品,與"非商業能源"(如自用薪柴、牲畜糞便等)相對。其核心特征包括:
市場化屬性
需通過貨币交換獲取,如電力、成品油、天然氣、煤炭等。這些能源在供應鍊中經過開采、加工、配送等環節,形成标準化商品。
計量與定價機制
具有統一的計量單位(如千瓦時、噸标煤)和市場價格體系,例如:
能源轉型主導角色
全球能源消費中商業能源占比超80%(國際能源署數據),是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的主要領域。
政策調控對象
受碳交易、補貼政策、能效标準等政府幹預,例如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針對鋼鐵、電力等商業能源密集型産業。
權威參考建議:
可補充引用《BP世界能源統計年鑒》、國際能源署(IEA)年度報告或《中國能源統計年鑒》中關于商業能源消費比例、分類标準等數據,以增強權威性。具體鍊接需根據最新公開報告更新。
“商業性能源”通常指作為商品在市場上流通并交易的能源形式,其核心特征是通過正規商業渠道進行買賣。以下是詳細解釋:
定義與特點 商業性能源(又稱商品能源)是指通過市場流通體系進行交易、具有明确經濟價值的能源類型。這類能源通常經過标準化加工,具備可計量、可儲存的特性,如煤炭、石油、電力等。
常見類型 • 化石能源:煤炭、石油、天然氣等; • 電力:包括火電、核電及部分可再生能源發電; • 加工燃料:焦炭、液化石油氣等; • 核燃料:鈾等放射性物質。
與非商品能源的區别 非商品能源(如柴草、稭稈、人畜糞便)不進入市場交易,主要用于自給自足,尤其在發展中國家農村地區廣泛使用。兩者主要差異體現在流通方式、計量标準化和經濟屬性上。
統計與應用 國際能源統計通常僅覆蓋商業性能源,因其數據更易追蹤和量化。這類能源支撐着現代工業體系,占全球能源消費的主體部分。
補充說明:商業性能源分類可能隨技術進步動态調整,例如隨着市場化程度提升,部分生物質能(如沼氣)可能從非商品能源轉為商品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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