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于海關保稅倉庫中的進口貨物英文解釋翻譯、存于海關保稅倉庫中的進口貨物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經】 under bond
分詞翻譯:
存的英語翻譯:
accumulate; deposit; exist; keep; live
于的英語翻譯:
for; of; to; when
海關保稅的英語翻譯:
【法】 customs bond; customs bonding
倉庫的英語翻譯:
storage; storehouse; depository; depot; entrepot; warehouse
【化】 godown
【醫】 depot
【經】 entrepot; godown; repository; storage; store; store house; warehouse
中的英語翻譯:
be hit by; fit exactly; hit; suffer
【計】 medium
【化】 meso-
【醫】 coup; stroke
進口貨物的英語翻譯:
【經】 import cargoes; import goods; inward cargo
專業解析
"存于海關保稅倉庫中的進口貨物"指的是從境外進入一國關境,但尚未辦結海關進口手續(主要指繳納關稅、進口環節稅及完成其他監管要求),并臨時儲存在海關批準設立的保稅倉庫中的貨物。這類貨物處于海關的監管之下,享受特定的稅收和監管政策。
以下是詳細解釋:
-
核心含義與狀态
- 進口貨物: 貨物原産于或起運自國外,已進入進口國關境(如進入中國國境)。
- 未辦結海關手續: 貨物尚未完成海關規定的進口申報、繳納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等稅費及其他可能的監管要求(如許可證件)。
- 存于保稅倉庫: 貨物被儲存在海關批準設立并監管的特定倉庫中。保稅倉庫是海關保稅監管場所的一種。
- 海關監管: 貨物在保稅倉庫存儲期間,其移動、處置(如簡單加工、分揀、貼标等)、最終去向(複運出口或正式進口)均需接受海關的監管和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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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特征 - "保稅"的含義
- 關稅和進口環節稅暫緩繳納: 這是保稅制度的核心。貨物在保稅倉庫存儲期間,無需立即繳納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等。隻有當貨物最終決定正式進口到國内市場銷售或使用時,才需要向海關申報并補繳相應稅款。
- 非免稅: "保稅"不等于"免稅"。稅款隻是暫時緩交,最終是否繳納取決于貨物的流向(進口則繳,複出口則不繳)。
- 監管下的特定活動: 在海關允許和監管下,存儲在保稅倉庫的貨物可以進行分類、分裝、混合、包裝、加刷唛碼等不改變貨物物理、化學性質的簡單作業(保稅倉儲功能),有時也允許進行更複雜的保稅加工(需在特定類型的保稅倉庫或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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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與優勢
- 緩稅資金壓力: 進口商可以延遲繳納稅款,緩解資金周轉壓力。
- 轉口貿易樞紐: 貨物可存儲在保稅倉庫,等待時機轉口到第三國,無需進入進口國國内市場。
- 國際市場采購與配送: 國際供應商可将貨物先運至目标市場附近的保稅倉庫存儲,根據訂單再快速分撥、配送至區域内客戶(正式進口或複出口),提高供應鍊效率。
- 簡單加工與增值: 在倉庫内進行允許的增值服務,再出口或進口。
- 應對市場不确定性: 貨物可暫存保稅倉庫,待市場需求或價格合適時再決定進口或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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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去向
- 複運出口: 貨物從保稅倉庫直接裝運出境,運往其他國家或地區。這種情況下,由于貨物未進入國内市場,無需向存儲國繳納進口關稅和環節稅。
- 正式進口: 貨物從保稅倉庫提出,向海關正式申報進口,繳清所有應繳稅款并辦結其他監管手續後,進入國内市場銷售或使用。
- 銷毀或退運: 經海關批準,對無法使用或銷售的貨物進行銷毀或退運出境。
權威性參考來源:
- 海關總署官網: 中國海關總署官方網站的"政策法規"、"信息公開"或"保稅監管"等欄目會發布關于保稅倉庫管理、海關保稅監管場所管理辦法等規章和公告,是定義和監管要求的最權威來源。例如,可以查找《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保稅倉庫及所存貨物的管理規定》等相關文件。(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官網 - 政策法規/保稅監管欄目)
- 世界海關組織 (WCO): WCO制定的《京都公約》(《關于簡化和協調海關制度的國際公約》)及其專項附約(特别是關于海關倉庫的附約)為各國海關保稅倉庫制度提供了國際标準和指導框架。(來源:世界海關組織 (WCO) 官方網站 - 公約與工具/京都公約)
- 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 (Incoterms): 雖然不直接定義保稅倉庫貨物,但國際貿易中常用的術語(如DDP, DAP等)會涉及進口清關和稅費承擔問題,理解這些術語有助于理解保稅倉庫在貿易流程中的作用。國際商會(ICC)是Incoterms的發布機構。(來源:國際商會 (ICC) 官方網站 - Incoterms®規則)
- 權威財經與法律數據庫: 如威科先行 (Wolters Kluwer)、律商聯訊 (LexisNexis)、北大法寶等,收錄了詳細的海關法律法規、案例解析和實務指引。(來源:威科先行/律商聯訊/北大法寶等專業法律數據庫 - 海關法/保稅監管專題)
"存于海關保稅倉庫中的進口貨物"本質上是處于海關特殊監管狀态下的"暫緩納稅進口貨"。其核心在于利用海關批準的保稅場所,在海關監管下暫存未辦結進口手續的貨物,享受關稅和進口環節稅的緩繳待遇,為國際貿易提供資金周轉、物流分撥和簡單加工的便利,其最終流向(複出口或正式進口)決定了最終的稅收義務。
網絡擴展解釋
存于海關保稅倉庫中的進口貨物是指經海關批準後,暫時存放于保稅倉庫且未辦結進口關稅及進口管制手續的境外貨物。這類貨物具有以下核心特點及管理規則:
一、存放條件與貨物類型
- 準入範圍
包括加工貿易進口料件、轉口貨物、國際航行船舶/航空器的維修零部件、寄售商品、未辦結手續的一般貿易貨物等。
- 稅收政策
貨物入倉時暫緩繳納關稅、增值稅等稅費,待實際進入國内市場或複運出口時再按規定繳稅或免稅。
二、貨物處理權限
- 允許操作:分揀、包裝、貼标、分級、抽樣、簡單加工等非實質性改變貨物性質的作業。
- 禁止操作:實質性加工(如改變商品編碼或功能)。
三、功能與優勢
- 緩稅功能:減輕企業資金壓力,尤其適合需要分批進入市場的貨物。
- 轉口貿易:貨物可中轉至其他國家,無需繳納本國稅費。
- 倉儲靈活:存儲期限通常為1-3年(依各國政策),滿足國際貿易周期需求。
四、保稅倉庫類型
類型 |
說明 |
公用型 |
由第三方運營,面向多企業開放,提供社會化倉儲服務。 |
自用型 |
企業自建,僅存儲自身貨物(如跨國公司原材料)。 |
專用型 |
存放特定商品,如危險品、冷鍊商品、寄售維修零部件等。 |
五、監管要求
- 申報義務:進出倉庫需向海關申報,接受全程監管。
- 禁止内銷: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提取貨物進入國内市場。
通過保稅倉庫的運作,企業可優化供應鍊成本,促進國際貿易便利化。如需更完整的貨物清單或政策細則,可參考海關總署發布的最新文件。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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