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ad valorem bill of lading
【法】 ad valorem
【法】 bill of lading; connoissement
從價載貨證券(Ad Valorem Bill of Lading)是國際物流與貿易中的專業術語,指以貨物申報價值為計費基準的運輸憑證文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71條,此類證券需明确記載貨物價值、運費計算方式及承運人責任範圍,具有物權證明和運輸合同的雙重法律效力。
在實務中,從價載貨證券的運作包含三個核心要素:
該證券常見于高價值商品運輸,如精密儀器、藝術品等,其法律效力在《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UCP600第20條)中得到跨境貿易結算體系的确認。在實際應用中需注意申報價值的真實性,避免觸發《海關法》第86條關于虛報貨值的行政處罰條款。
根據您提供的詞彙“從價載貨證券”,目前可查的公開資料中并未明确提及這一術語。推測可能是“從價證券”與“載貨證券”兩個概念的組合或混淆,以下分别解釋相關概念供參考:
指證券的票面金額或交易價格與其代表的資産價值直接相關,通常以百分比或比例形式體現。例如:
一般指與貨物運輸或倉儲相關的憑證,代表對特定貨物的所有權或提貨權,例如:
若“從價載貨證券”指某種結合貨物價值與證券屬性的金融工具,可能涉及以下類型:
由于該術語非常見概念,請核實具體語境或提供更多背景信息。如需了解标準證券分類,可參考《證券法》中股票、債券、衍生品等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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