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計】 destroy association
【計】 backout; stripping
【經】 annul; repeal; revocation
combine; union; tie; band; coalescence; couple; incorporation; inosculate
join; linkup
【計】 coalesce
【醫】 combination; concrescence; conjugation; hapt-; hapto-; junctura
linkage; nexus
【經】 incorporate; incorporation; integration
"撤銷結合"在漢英詞典中的核心釋義為"dissolution of marriage" 或"annulment of marriage",特指通過法律程式終止婚姻關系的有效性。該術語具有明确的法律内涵,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適用性。以下是分層解析:
"撤銷"(Revocation/Annulment)
指經法定機構(如法院)宣告婚姻自始無效的行為,區别于協議離婚(divorce)。其法律效果是婚姻關系被視為從未成立,常見于欺詐、脅迫或法律禁止結婚的情形。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53條,隱瞞重大疾病的婚姻可被撤銷。
"結合"(Marriage Union)
此處專指法律認可的婚姻關系(matrimonial bond),強調雙方通過登記建立的民事法律關系。
廣義指婚姻關系的解除,涵蓋離婚(divorce)和婚姻無效(annulment)。在普通法體系中,與"divorce"互換使用,但更側重法律效力的終止。
來源:Black's Law Dictionary (11th ed.)
狹義指宣告婚姻無效,需證明婚姻存在根本缺陷(如重婚、近親婚),效力溯及既往。
來源:Cornell Legal Information Institute
場景 | 法律後果 | 中英對照範例 |
---|---|---|
因脅迫結婚 | 自始無效 | 撤銷婚姻 → Annul the marriage |
隱瞞重大疾病 | 無過錯方可申請撤銷 | 申請撤銷結合 → File for annulment |
法律禁止結婚的情形 | 法院宣告無效 | 婚姻被撤銷 → Marriage is voided |
第1052-1054條明确婚姻撤銷的條件與程式。
對比各國撤銷婚姻制度的差異性(如中國需1年内提出申請,美國各州時效不同)。
"Annulment"條目詳述普通法系中婚姻撤銷的判例标準。
律商網法律數據庫(需訂閱訪問)
注:當前無直接可公開引用的線上漢英法律詞典條目,以上内容綜合法典條文、比較法研究及法律術語數據庫釋義,符合法律英語的權威表述規範。
“撤銷”是一個動詞,指通過正式或法律程式取消某項決定、資質、資格或組織行為。以下是詳細解析:
法律/行政取消
指通過官方或法律途徑廢除已生效的決定或資質,如法院撤銷判決、政府撤銷機構授權。
例句:南京政府曾承認撤銷唐紹儀組閣計劃()。
資質資格廢止
針對自然人、法人不再符合條件或資質過期的情況,由發放方取消資格。例如吊銷執照、取消職稱等()。
丁玲在《法網》中描述“撤消官司”,茹志鵑作品中提到“撤銷職務”,均體現其正式性與強制性()。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可參考(高權威性)和(用法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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