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管轄權英文解釋翻譯、超越管轄權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excess of jurisdiction
分詞翻譯:
超越的英語翻譯:
exceed; surmount; surpass; outdo; overpass; overstep; transcend
【法】 transgress
管轄權的英語翻譯:
jurisdiction
【經】 competence
專業解析
在漢英法律詞典語境中,“超越管轄權”(英文常譯為Exceeding Jurisdiction 或Ultra Vires)是一個核心法律概念,指某一機構(通常是法院、行政機關或仲裁庭)在行使其權力時,作出的行為或裁決超出了法律授予其的權限範圍。其核心含義與法律後果如下:
-
核心含義 (Core Meaning):
- 漢語角度:指行使權力的主體(如法院、政府機關)在處理具體事務時,逾越了法律、法規或章程為其劃定的職權邊界。這包括處理了本無權處理的事項(Subject-matter Jurisdiction, 事項管轄權)、在無權管轄的地域内行使權力(Territorial Jurisdiction, 地域管轄權)或超越了法定層級權限(Hierarchical Jurisdiction, 級别管轄權)。
- 英語角度:最精準的對應術語是Ultra Vires(拉丁語,意為“超越權限”)。在普通法系中,它特指公司、公共機構或下級法院的行為超出了其組織章程、授權立法或上級法律賦予的權力範圍。Exceeding Jurisdiction 則更常用于描述法院或裁判機構(如仲裁庭)在具體案件審理中超出了其被授予的裁判權能。兩者都強調行為因缺乏法定授權而無效或可被撤銷。
-
法律後果 (Legal Consequences):
- 無效性 (Nullity):超越管轄權的行為或裁決通常被視為無效(Null and Void)或可撤銷(Voidable)。這意味着該行為自始不産生法律效力,或者可以被有權機關(如上級法院)宣告無效。
- 救濟途徑 (Remedies):當事人可以尋求司法審查(Judicial Review)或上訴(Appeal)等法律途徑來挑戰該行為。在行政訴訟中,超越職權是行政行為違法的法定情形之一,可能導緻該行政行為被撤銷。
權威參考來源 (Authoritative References):
- 《元照英美法詞典》(Yuan Zhao Anglo-American Law Dictionary):明确将“超越管轄權”對應為“Exceeding Jurisdiction; Ultra Vires”,并解釋為“法院或行政機關超越法律規定或授予的權限範圍行事”。該詞典是公認的權威漢英法律工具書。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第七十條規定,行政行為“超越職權”的,人民法院判決撤銷或者部分撤銷。這直接定義了“超越管轄權”(在此語境下即“超越職權”)的法律後果。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對此有進一步闡述。
- Black's Law Dictionary (布萊克法律詞典):作為英語世界最權威的法律詞典,其對Ultra Vires 的定義為:“Beyond the powers; done beyond the scope of the power allowed or granted by a corporate charter or by law.” 對Excess of Jurisdiction / Exceeding Jurisdiction 的定義為:“A court's acting beyond the scope of its powers or jurisdiction.” 這提供了國際公認的術語解釋标準。
- 《牛津法律術語小百科》(Oxford Glossary of Legal Terms):同樣對Ultra Vires 有精确定義,強調其適用于公司法和公法領域,指行為因超越法定或章程授權而無效。
網絡擴展解釋
“超越管轄權”通常指法院在審理案件時超出了其法定管轄範圍。以下是具體解釋:
一、法律定義
在司法實踐中,“超越管轄權”指法院受理了不屬于自身管轄權限的案件。例如:法院受理的訴訟标的額超過級别管轄标準,或案件類型不屬于其地域管轄範圍。
二、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27條,法院受理案件後,若發現無管轄權:
- 當事人可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管轄權異議;
- 法院審查異議成立的,應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法院。
三、處理方式
法院超越管轄權時,必須停止審理并移送案件,否則可能構成程式違法。這與“超越”一詞的普通語義(指跨越權限邊界)在法律場景中的具體應用相契合。
建議:若遇到管轄問題,當事人應及時提出書面異議,并附相關證據(如管轄協議、标的額證明等)。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蓖麻堿常規容器産權削弱初期組織形成淬火劑存取頻率呆滞的市場到庭候審岡珀茨氏假說高級信息管理程式合理租金甲狀腺機能亢進寄存器字段結合水分季節托兒所經常工作單集中表現貿易債權人每秒反複次數腦脊液白蛋白定量器尿甾二醇頻率穩定化生長殘痕數字計數器鎖骨區剔添加項天然氣加工廠烷氨基丙酸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