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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財産的防衛英文解釋翻譯、對財産的防衛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defence of property

分詞翻譯:

對的英語翻譯:

right; answer; reply; at; check; compare; couple; mutual; opposite; versus; vs
face to face
【計】 P
【化】 dyad
【醫】 Adv.; contra-; corps; ob-; p-; pair; par; para-
【經】 vs

財産的英語翻譯:

belongings; estate; means; possession; property; riches; wealth; worth
【醫】 property
【經】 assets; belongings; chose; estate; money; moneys; property
worldly goods

防衛的英語翻譯:

defend; protect; defence; protection; rampart
【醫】 guard

專業解析

"對財産的防衛"這一表述在法律和日常語境中具有特定含義,其核心在于保護個人或實體的財産免受侵害、剝奪或非法幹涉。從漢英詞典和法律術語的角度,可以拆解并解釋如下:


一、術語拆解與漢英對照

  1. 財産 (Property/Cǎichǎn)

    指個人或組織合法擁有的具有經濟價值的物品或權利,包括動産(如現金、車輛)和不動産(如房屋、土地)。

    來源:商務印書館《漢英法律詞典》(Commercial Press Chinese-English Law Dictionary)

  2. 防衛 (Defense/Fángwèi)

    在財産語境下,指采取主動或被動措施抵禦侵害行為,而非軍事意義上的"防禦"。英文更常用"Protection" 或"Defense" 表達此意。

    來源:Merriam-Webster's Law Dictionary

  3. 對財産的防衛 (Defense of Property)

    完整術語直譯為"Defense of Property",是法律認可的保護財産免受侵害的正當行為。


二、法律定義與核心原則

根據法律實踐,"對財産的防衛"需滿足以下條件:

  1. 即時性:侵害行為正在發生或迫在眉睫(如盜竊進行中);
  2. 必要性:防衛手段需與侵害程度相稱(如驅離竊賊合法,但緻其重傷可能過當);
  3. 目的正當性:僅為保護財産,而非報複或故意傷害。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正當防衛條款的類推適用)


三、中英文術語差異與使用場景

中文表述 英文對應術語 適用場景
對財産的防衛 Defense of Property 法律文書、學術文獻(如英美財産法)
財産保護 Property Protection 商業合同、安保服務(更強調預防性措施)
財産自衛 Self-defense of Property 非正式口語(嚴格法律術語中較少使用)

注:英文中"Defense" 更側重"對抗侵害",而"Protection" 側重"日常防護",需根據語境選擇。


四、典型應用場景

  1. 民事領域

    • 物業公司安裝監控系統 →Property Protection Measures;
    • 業主阻止他人強占房屋 →Act of Defense Against Property Encroachment。
  2. 刑事領域

    • 為阻止搶劫毀壞盜竊者工具 → 可能構成"Justifiable Defense of Property"(正當財産防衛);
    • 若侵害結束後仍追擊施暴 → 可能構成防衛過當 (Excessive Defense)。

五、權威文獻參考

  1. 《元照英美法詞典》

    定義"Defense of Property" 為:"為阻止他人非法取得或破壞財産而實施的合理武力"。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

    雖未直接規定財産防衛,但司法實踐将針對財産的即時、必要防衛類比適用正當防衛原則。


"對財産的防衛"本質是以合法手段抵禦財産侵害的權利,其英文核心對應"Defense of Property",需嚴格遵循必要性原則,避免權利濫用。

網絡擴展解釋

“對財産的防衛”是正當防衛制度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指通過合法手段保護自身或他人財産免受不法侵害的行為。其核心要點如下:

一、定義與法律基礎

  1. 財産防衛的界定
    指當財産面臨毀損、侵占等不法侵害時,采取必要措施制止侵害的行為。這種防衛行為受法律保護,屬于《刑法》中正當防衛的範疇。

  2. 法律依據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正當防衛包括對財産權益的保護。若防衛行為符合法定條件,即使造成侵害人損害,也不負刑事責任。

二、實施條件

  1. 前提條件
    必須存在現實的財産侵害行為,例如毀壞財物、盜竊、搶劫等。

  2. 時間限制
    防衛行為需在侵害“正在進行”時實施,若侵害已結束(如財物已被盜走),則不能繼續采取防衛措施。

  3. 必要限度
    防衛手段應與侵害程度相當。若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如為阻止輕微毀壞財産而重傷侵害人),可能構成防衛過當,需承擔刑事責任。

三、特殊情形

四、與人身防衛的區别

財産防衛更強調侵害的即時性和財産價值衡量,而人身防衛側重于生命安全威脅的緊迫性。例如,對搶劫財物的防衛可能允許更果斷的手段,但需避免過度暴力。

更多法律細節可參考《刑法》第20條或咨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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