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monroe doctrine
class; door; gate; gateway; ostium; phylum; school
【計】 gate
【醫】 binary division; hili; hilum; hilus; phylum; pore; Pori; porta; portae
portal; porus; pyla
【經】 portal
catch birds with a net; collect; display; net; sift; silk
【經】 gross
creed; ism; principle
【法】 doctrine
門羅主義(Monroe Doctrine)是19世紀美國外交政策的核心原則,由時任美國總統詹姆斯·門羅于1823年12月2日通過國情咨文首次提出。該主義包含三層核心主張:
從漢英詞典釋義角度,《新世紀漢英大詞典》将其定義為:"19世紀美國反對歐洲幹預美洲事務的外交政策原則",強調其作為國際關系術語的專屬性。這一解釋與《布萊克法律詞典》的英文定義"a principle of US foreign policy opposing European interference in the Western Hemisphere"形成跨語言釋義對應。
曆史影響方面,該主義在1845年被波爾克總統重新诠釋為"天定命運論"的理論基礎,并在1904年經西奧多·羅斯福發展為"羅斯福推論",成為美國幹預拉美事務的合法性依據(來源:美國曆史協會期刊)。現代國際法學者普遍認為,該主義開創了區域性國際法原則的先例,但其單邊主義性質仍存争議(來源:哈佛大學國際關系研究中心)。
門羅主義是19世紀美國提出的重要外交政策原則,其核心内容與影響可綜合如下:
一、基本定義 門羅主義由美國總統詹姆斯·門羅在1823年發表的國情咨文中提出,核心口號是“美洲是美洲人的美洲”。它宣稱歐洲列強不得在美洲進行新殖民,不得幹涉美洲獨立國家事務,同時美國承諾不幹涉歐洲内部争端。
二、核心原則
三、曆史背景 19世紀初,拉丁美洲國家正從西班牙、葡萄牙殖民統治中獨立。美國借此機會阻止歐洲神聖同盟幹預美洲,同時鞏固自身地區主導權。
四、後續影響
五、實質争議 該主義表面上反對殖民,實則通過排除歐洲勢力,将美洲變為美國“後院”。這種雙重标準成為美國擴張主義的早期表現,對現代國際關系仍具警示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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