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兵團作為漢語軍事術語,在漢英詞典中主要對應兩種釋義:其一指由多個師級單位組成的戰略軍事集團(corps, large military unit),例如中國人民解放軍在解放戰争時期組建的五大野戰兵團;其二指兼具生産職能的準軍事化組織(production and construction corps),如國務院直屬的新疆生産建設兵團。
根據中國社會科學院《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釋義,兵團具有三層内涵:① 軍隊建制單位,規模介于集團軍和方面軍之間;② 省軍區級别的駐防單位;③ 特殊曆史時期形成的軍政合一組織。《漢英軍事大詞典》将其英譯為"corps"時強調其合成作戰特性,通常包含2-3個陸軍師及附屬兵種部隊。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在《中國行政區劃研究》中記載,生産建設兵團作為特殊建制,既承擔戍邊職責又發展現代農業,新疆兵團自1954年成立以來已開墾耕地1072千公頃。此類機構英譯采用專有名詞"XPCC"(Xinjiang Production and Construction Corps),該譯法被聯合國文件采用。
兵團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軍事與組織概念,具體解釋如下:
軍事編制單位
兵團是軍隊中高于軍、師的一級組織,通常由多個軍或師組成,承擔戰役級作戰任務。例如,解放戰争時期解放軍曾編有19個野戰兵團。現代解放軍中,軍為戰役戰術兵團,師為基本戰術兵團。
大部隊的泛稱
廣義上可指代主力部隊、地方武裝或遊擊部隊,如“主力兵團”“遊擊兵團”等。
抗日戰争時期
八路軍曾設立“陝甘甯留守兵團”,負責保衛陝北根據地,這是人民軍隊中最早的兵團編制。
解放戰争時期
解放軍按中央軍委規定編成16個野戰兵團,後增至19個,成為解放全國的核心力量。
現代演變
兵團作為固定編制逐漸取消,目前僅保留特殊職能的“新疆生産建設兵團”。
性質與職能
成立于1954年,是兼具軍事化管理和生産建設職能的特殊組織,承擔邊疆開發、維穩戍邊任務。其前身為王震率領的三五九旅及陶峙嶽起義部隊。
組織結構
下轄200多個團場,涵蓋農業、工業、教育、醫療等完整體系,實行軍事化管理。
“兵團”既指曆史上的軍事編制,也特指新疆這一兼具戍邊與生産職能的獨特組織。其核心内涵始終圍繞“平戰結合”——平時生産建設,戰時保家衛國。如需進一步了解新疆兵團曆史,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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