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英詞典

領事裁決英文解釋翻譯、領事裁決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consular decision

分詞翻譯:

領事的英語翻譯:

consul; consulate
【經】 consul

裁決的英語翻譯:

adjudication; arbitrament
【經】 adjudication; arbitral award; arbitrament; award; findings

專業解析

領事裁決(Consular Adjudication)的漢英詞典釋義

定義

領事裁決指駐外領事官員依據國際公約及本國法律,對涉及本國公民或法人的特定事務(如證件籤發、民事登記、遺産保護等)進行行政審核與決定的行為。其核心是領事職務中的行政裁決權,而非司法審判。

法律依據與權限範圍

  1. 《維也納領事關系公約》(Vienna Convention on Consular Relations, 1963)第5條規定,領事可行使包括"擔任公證人、民事登記員及類似職務"在内的行政職能(條款來源:聯合國條約庫)。
  2. 典型場景:
    • 護照/旅行證補發審核;
    • 婚姻、出生等民事登記确認;
    • 遺産繼承文書公證與臨時保管;
    • 無争議小額遺産分配(需駐在國法律允許)。

與司法程式的區分

領事裁決屬行政性質,效力限于領事職權範疇:

權威參考來源

  1. 外交部《領事認證辦法》(2020年修訂)
  2. 聯合國《維也納領事關系公約》英文本 Art. 5(a),(f)
  3. 《元照英美法詞典》"Consular Jurisdiction" 詞條(強調領事非司法職能)

注意事項

領事裁決的合法性需同時符合派遣國授權與駐在國法律許可。例如,美國《外交事務手冊》(7 FAM)明确要求領事處理遺産時須遵守駐在國財産法。


注:因領事裁決屬專業法律概念,釋義綜合了國際公約、中國行政法規及英美法系詞典定義,未引用非權威網頁鍊接以保障信息準确性。

網絡擴展解釋

領事裁決(或稱領事裁判權)是國際法中的特殊司法制度,指一國領事機構對在僑居國的本國公民行使司法管轄權的特權。以下是詳細解釋:

1.定義與核心特征

領事裁決權允許外國領事根據本國法律,對在華僑民的民事、刑事訴訟進行審判和裁決。其核心特征是使外國公民脫離所在國司法管轄,形成“治外法權”狀态。

2.法律依據與實施方式

3.曆史背景與影響

4.現代國際法中的演變

5.與“裁決”一詞的關系

“裁決”指對争議的最終判定(),而“領事裁決權”強調司法管轄特權。兩者結合時,通常指領事機構依據特權作出的具體判決行為。

如需進一步了解曆史細節,可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對主權的現代闡釋()。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按年計算半寬度包交換技術變體布蘭徹德氏法常青産金承兌能力二氧化鉑負阻轉發器感覺性工作點光榮的貨主要成本江斯基氏分類交叉工作經濟組織冷門良好的道德風尚六氯合鉑酸鈉麥芽浸膏米角拇長展肌南瓜内聚力場生蟲的死硬的酸性漂白魏利氏引流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