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consular decision
consul; consulate
【經】 consul
adjudication; arbitrament
【經】 adjudication; arbitral award; arbitrament; award; findings
領事裁決(Consular Adjudication)的漢英詞典釋義
定義
領事裁決指駐外領事官員依據國際公約及本國法律,對涉及本國公民或法人的特定事務(如證件籤發、民事登記、遺産保護等)進行行政審核與決定的行為。其核心是領事職務中的行政裁決權,而非司法審判。
法律依據與權限範圍
與司法程式的區分
領事裁決屬行政性質,效力限于領事職權範疇:
權威參考來源
注意事項
領事裁決的合法性需同時符合派遣國授權與駐在國法律許可。例如,美國《外交事務手冊》(7 FAM)明确要求領事處理遺産時須遵守駐在國財産法。
注:因領事裁決屬專業法律概念,釋義綜合了國際公約、中國行政法規及英美法系詞典定義,未引用非權威網頁鍊接以保障信息準确性。
領事裁決(或稱領事裁判權)是國際法中的特殊司法制度,指一國領事機構對在僑居國的本國公民行使司法管轄權的特權。以下是詳細解釋:
領事裁決權允許外國領事根據本國法律,對在華僑民的民事、刑事訴訟進行審判和裁決。其核心特征是使外國公民脫離所在國司法管轄,形成“治外法權”狀态。
“裁決”指對争議的最終判定(),而“領事裁決權”強調司法管轄特權。兩者結合時,通常指領事機構依據特權作出的具體判決行為。
如需進一步了解曆史細節,可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對主權的現代闡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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