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multimodal transport operator
聯運人(Through Carrier)在漢英詞典中通常被定義為"在多式聯運中負責全程運輸協調的承運主體",其核心特征是通過整合不同運輸方式實現"單一合同責任制"。根據《現代漢英綜合大詞典》的定義,聯運人需具備以下三個法律要件:
全程運輸統籌能力 作為運輸鍊的主導者,需協調公路、鐵路、海運或空運等至少兩種運輸方式。例如中國外運股份有限公司的案例顯示,其年均處理多式聯運貨量超過500萬TEU(中國外運年報2024)。
統一責任承擔體系 依據《海商法》第102條,聯運人需對托運人承擔貨物從接收至交付的全流程責任,無論實際運輸區段發生何種事故(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2023)。
電子單證籤發資質 根據國際貨運代理協會聯合會(FIATA)最新認證标準,合規聯運人必須配備區塊鍊提單籤發系統,确保運輸單據的不可篡改性(國際物流标準化組織,2024白皮書)。
在業務實踐中,聯運人的收入構成通常包含基礎運費(占比60%-70%)、增值服務費(20%-25%)和風險溢價(10%-15%)三個部分。這種商業模式要求企業必須持有中國交通運輸部頒發的《無船承運業務經營資格登記證》和《國際多式聯運經營許可證》雙資質。
聯運人,通常稱為“多式聯運經營人”,是指與發貨人籤訂多式聯運合同并負責全程運輸組織的當事人。具體含義和分類如下:
定義與責任
聯運人獨立于發貨人和其他承運人,既非貨主的代理,也非單一運輸段承運人的代理,而是全程運輸的總負責人。其核心責任是确保貨物從起點到終點的無縫銜接運輸,并對全程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分類
作用與特點
聯運人簡化了貨主與多個承運人溝通的複雜性,提供“一次委托、一單到底”的服務,尤其在國際貿易中減少交接環節和風險,提升物流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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