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spes successionis
carry on; accede; come into; come to; inherit; succeed
【經】 hereditament; inherit
expectation; hope; lay one's account with; look forward to sth.
on the chance of; presume upon
【計】 be expecting
【經】 expectation
在漢英詞典視角下,“繼承的期望”可拆解為兩部分進行釋義,并結合文化背景與使用場景提供權威解釋:
繼承(jì chéng)
指在法律或傳統框架下承接前人(如家族、師長)的財産、權利、責任或精神遺産。在文化語境中常隱含對家族使命、價值觀的延續性要求。
來源:《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2016年
期望(qī wàng)
指對未來的預設性期待,通常源于社會規範、家庭壓力或個人理想,具有目标導向性。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新華詞典》,2011年修訂版
組合語義
“繼承的期望”特指個體因血緣、社會角色或曆史傳承而被動承擔的他人預設目标(如家族事業繼承、學業成就壓力),隱含代際責任與文化負重感。
Inherited Expectations
法律層面指通過遺囑或法定繼承獲得的資産(Black's Law Dictionary, 11th ed.);
社會學層面強調非自願承接的家族/社會規範(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inherited"詞條)。
包含社會心理學中的“預設角色要求”(role expectations)概念,指群體對個體行為的标準化期待(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 APA Dictionary of Psychology)。
術語使用場景
多用于跨代際研究、家族企業傳承或文化心理學領域,例如:
"The inherited expectations of maintaining family honor influenced his career choices."
(維系家族榮譽的繼承期望影響了他的職業選擇。)
中國社會的“繼承期望”與儒家孝道文化緊密關聯,表現為對子女光宗耀祖的期許(Ho, D. Y. F., 1996, "Filial Piety and Chinese Parenting")。
英美法系中"inherited expectations"常涉及遺産繼承中的義務條款,如信托受益人的責任(Restatement (Third) of Trusts, §76)。
維度 | 中文語境 | 英文語境 |
---|---|---|
側重内涵 | 家族責任、道德義務 | 法律約束、心理壓力 |
典型場景 | 子承父業、科舉功名 | 遺産執行、階級身份延續 |
情感色彩 | 褒義(孝道)貶義(束縛) | 中性偏負面(負擔感) |
文化對比來源:Hofstede, G. (2001). Culture's Consequences: Comparing Values, Behaviors, Institutions. Sage Publications.
根據法律和語言學解釋,“繼承的期望”可理解為法律術語中的繼承期待權,指繼承人基于身份關系或遺囑指定,在被繼承人生前即享有的未來可能繼承遺産的資格。以下是詳細解釋:
繼承期待權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現《民法典》繼承編)中規定的客觀權利,表示繼承人未來可能獲得遺産的資格。其核心特點包括:
廣義的“繼承”還包含:
若父親在世時,子女即享有對其遺産的期待權;父親去世後,該權利自動轉化為實際繼承權,可直接分割遺産,無需額外确認程式。
提示:當前《民法典》已取代原《繼承法》,具體條款可參考《民法典》第六編“繼承”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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