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family structure
家庭結構(Family Structure)在漢英詞典中通常定義為家庭成員間的親屬關系、代際層級及居住模式形成的組織形态。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與《牛津英漢雙解大詞典》的雙向釋義,其核心包含以下維度:
親屬關系網絡
家庭結構以血緣、婚姻或收養關系為基礎,包括核心家庭(nuclear family)、主幹家庭(stem family)等類型。例如,核心家庭指父母與未婚子女共居的模式,對應英語“parents and dependent children as a basic social unit”。
代際層級劃分
中國民政部《2024年家庭發展報告》提出“代際數”是分類标準之一,如一代戶(單身或夫妻)、二代戶(父母與子女)、三代及以上聯合家庭(multi-generational household)。這一分層反映傳統文化中的“孝道”延續性。
居住與經濟單元屬性
社會學研究強調家庭結構作為共同生活與經濟協作單元的功能。費孝通在《鄉土中國》中指出,中國傳統家族以“差序格局”維系資源分配,而現代城市家庭更傾向“核心化”。
文化比較視角
西方漢學家如Wolfram Eberhard在《中國家庭與社會》中對比中西差異:中國家庭結構曆史上以父系擴大家庭(patrilineal extended family)為主,而英語語境更強調個人獨立性形成的“二元核心家庭”(dual-income nuclear family)。
“家庭結構”指一個家庭内部成員的構成方式、相互關系及組織形式,主要反映家庭成員的數量、代際層次、角色分工等特征。其核心要素包括:
成員構成 如核心家庭(父母與未婚子女)、主幹家庭(三代同堂)、聯合家庭(多對已婚兄弟同住)、單親家庭、丁克家庭(無子女夫妻)等。現代社會還衍生出同居伴侶、同性伴侶家庭等非傳統形式。
代際關系 體現為家庭中的輩分層級,如一代戶(獨居者)、兩代戶(父母與子女)、三代及以上戶(含祖輩)。代際結構受文化傳統影響,例如東亞國家更傾向多代同堂。
權力與角色分配 傳統家庭常以父權為中心,現代結構趨于平等化,夫妻共同決策成為主流。角色分工也從“男主外女主内”轉向靈活協作模式。
動态變化性 家庭結構并非固定,會隨生命周期(如子女成年離家)或外部事件(離婚、再婚、移民)改變。例如中國“421結構”(4祖輩+2父母+1子女)因獨生子女政策形成,現隨三孩政策調整。
當前社會變遷(如城市化、個人主義興起)導緻家庭結構趨向小型化、核心化,但文化差異仍顯著——歐美以核心家庭為主,非洲部分區域保留擴展家庭(多個親屬共同居住)。研究家庭結構有助于理解社會關系、經濟行為及政策制定(如養老、教育資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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