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executing a sentence outside of jail
監外執行(英文:Temporary Execution Outside Prison)是中國刑事司法中的一項特殊制度,指被判處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因法定特殊原因暫時在監獄外服刑,由社區矯正機構監督執行。其核心特征包括:
適用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265條,罪犯符合以下情形可申請監外執行:
執行方式
罪犯需定期向社區矯正機構報告,接受動态監管。若法定情形消失或違反規定(如脫逃、再犯罪),剩餘刑期将收監執行。
法律依據
該制度以《刑事訴訟法》和《社區矯正法》為基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進一步細化操作流程,強調人權保障與司法公正的平衡。
監外執行是一種刑罰執行制度,指因法定特殊原因,對符合條件的罪犯暫時變更執行場所和方式,允許其在監獄外服刑。以下是詳細解釋:
監外執行適用于被判處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當罪犯出現嚴重疾病、懷孕/哺乳期或生活不能自理等情形時,可依法批準其在社區矯正機構監督下于監外服刑。該制度體現刑罰的人道主義,屬于暫時性變更執行方式,非永久性免除刑罰。
主要依據《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需由執行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省級以上監獄管理機關或法院批準。
以上信息綜合自法律釋義文件及司法實踐案例,具體執行需以最新法律法規為準。
波導傳輸線觸須式電極磋商契約條款單宿主性寄生物單元拖放功能滴定用标準液非破壞加氫公開審查瓜柯脂衡量單位磺胺對異丙氧苯酰化學浸蝕聚合物水泥混凝土理論家濾液桶木酮醛糖年平均增松率髂骨硬化骨炎羟哌苯噻酮求英王寬待的證據醛酮去氣閃光法商務表格蛇葉胺數據存取裝置四頭肌試驗提價脫水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