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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定某人是無辜的英文解釋翻譯、假定某人是無辜的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get sb. the benefit of the doubt

分詞翻譯:

假的英語翻譯:

artificial; fake; false; furlough; holiday; if; sham
【計】 F
【醫】 pseud-; pseudo-

定的英語翻譯:

book; order; decide; fix; stable; surely; calm

某人的英語翻譯:

somebody; someone; thingamy

是的英語翻譯:

am; are; be; been; being; correct; is; right; that; this; yes

無辜的英語翻譯:

an innocent person

專業解析

"假定某人是無辜的"是法律術語中"presumption of innocence"的對應漢譯表達,指在刑事訴訟程式中未經法院判決有罪前,應推定被指控者處于無罪法律地位的基本原則。該概念包含三個核心要素:

  1. 舉證責任倒置原則

    控方需承擔證明被告有罪的舉證責任,被告無需自證清白。這一原則源自羅馬法"證明的義務在主張者而不在否認者"的法諺,現載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2條。

  2. 法律拟制狀态

    根據《牛津現代法律用語詞典》解釋,該推定是"基于程式正義要求的法律拟制",不等同于事實認定,而是為保障人權設置的制度性屏障。

  3. 排除合理懷疑标準

    推翻該推定的證據需達到"排除合理懷疑"的證明标準,該标準在《布萊克法律詞典》中被定義為"使理性人産生道德确信的證明程度"。

該術語在英美法系中對應"presumed in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的完整表述,與我國古代"罪疑惟輕"的司法理念存在本質區别,後者屬于量刑原則而非審判原則。

網絡擴展解釋

“假定某人是無辜的”是法律領域的重要原則,通常被稱為“無罪推定原則”。其核心含義是:在未經司法程式證明有罪之前,任何人應被視為無罪。這一原則是現代司法體系的基石,具體包含以下要點:

  1. 舉證責任分配
    控方(如檢察官)必須提供充分、确鑿的證據證明被告有罪,被告無需自證清白。若證據不足或存在合理懷疑,法院必須作出無罪判決。

  2. 人權保障作用
    該原則防止公權力濫用,避免個人因未經證實的指控而遭受不公正待遇(如長期羁押或名譽損害)。它體現了“甯可放過有罪者,不可冤枉無辜者”的價值取向。

  3. 法律依據
    多國憲法及國際公約均明确采納此原則。例如:

    • 《世界人權宣言》第11條:“凡受刑事控告者,在未經獲得辯護上所需的一切保證的公開審判而依法證實有罪以前,有權被視為無罪。”
    • 中國《刑事訴訟法》第12條:“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4. 實踐意義

    • 避免“有罪推定”導緻的冤假錯案(如刑訊逼供、主觀臆斷)。
    • 要求司法程式嚴格遵循證據規則,确保審判公正性。
  5. 例外情況
    部分國家在特定領域(如巨額財産來源不明罪)可能實行“舉證責任倒置”,但需通過法律明文規定,且適用範圍有限。

這一原則不僅適用于刑事司法,也深刻影響着公衆對公平正義的認知,是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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