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open cover cargo insurance
bale; cargo; goods; invoice; ware
【經】 articles of merchandise; bale; commodity; gear; good; goods
merchandise; wares
【經】 open cover
貨物預約保險單(Open Policy/Cargo Open Cover)是一種長期有效的貨運保險合同形式,主要用于進出口貿易中分批運輸的貨物。其核心特點包括:
持續性保障機制
投保人與保險公司預先約定保險範圍、運輸路線和貨物類型,後續所有符合約定的分批運輸貨物自動獲得承保,無需逐次申報。該模式常見于《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框架下的FOB、CIF等貿易條款。
風險覆蓋範圍
承保責任通常包含運輸途中因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導緻的貨物損失,部分條款擴展至戰争險、罷工險等附加風險(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65條)。保單效力以"倉至倉條款"為基礎,覆蓋發貨倉庫至收貨倉庫全程。
申報與結算流程
被保險人需在貨物啟運後通過"起運通知書"向保險公司申報具體貨物信息,保費按實際運輸批次累計結算。此機制符合國際商會《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UCP600)對保險單據的規範要求。
行業應用場景
該保單類型特别適用于定期大宗商品運輸企業,如石油、礦産等資源類貿易商,以及跨境電商中高頻次小批量運輸場景。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統計顯示,約68%的年度貨運保險采用預約保單形式訂立。
法律效力依據
《海商法》第217條明确規定預約保險單的法律地位,要求保單需載明被保險貨物範圍、保險金額、承保險别等必備條款,其法律效力等同于傳統保單。
貨物預約保險單(Open Policy/Open Cover),也稱為“開口保單”或“敞口保單”,是一種長期性的貨物運輸保險合同,主要適用于進出口貿易中頻繁運輸的貨物。以下是詳細解釋:
長期合同性質
貨物預約保險單并非針對單次運輸,而是約定在一定時期内(如一年)對符合條件的所有貨物自動承保。
核心條款包括:保險貨物範圍、承保險别、保險費率、每批貨物的最高保險金額、保費結算方式等。
自動生效機制
屬于合同範圍内的貨物一經起運,無需逐筆投保,即自動按約定條件獲得保障。例如,我國進出口貨物常采用此方式簡化投保流程。
被保險人的通知義務
盡管自動承保,被保險人需在每批貨物起運時,及時向保險公司提供詳細信息,包括:
保費結算方式
通常按月或定期結算,按實際運輸貨物情況計算保費。
適用貿易條件
主要優勢
貨物預約保險單通過長期框架協議顯著提升投保效率,尤其適合大宗或高頻次進出口貿易企業。具體條款需結合保險公司約定,建議通過(希財網)或(會計網)等渠道獲取專業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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