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subsequent order
after; back; behind; offspring; queen
【醫】 meta-; post-; retro-
fill; mend; patch
【計】 complementation
【醫】 tonic
【經】 revamp
order; command; cause; drinking game; ream; season; your
【化】 ream
在漢英法律術語對照中,“後補令”對應的英文表述為“supplementary order”,指司法機關在原有裁決基礎上發布的補充性指令,主要用于修正或完善先前判決中未涵蓋的細節。根據《元照英美法詞典》的定義,該術語適用于普通法系中法院對執行程式、財産分配等事項的追加裁決。
從法律效力層面分析,後補令需滿足三項構成要件:1)存在已生效的原始裁決;2)裁決内容存在執行漏洞或争議點;3)補充條款不得違背原判核心要旨。中國《民事訴訟法》第154條規定的“補正裁定”制度,在功能定位上與該術語存在法理相通性。
國際比較法研究顯示,美國《聯邦民事訴訟規則》第60條(b)款将此類命令細分為“更正錯誤”與“情勢變更”兩種類型,前者用于修正文書筆誤,後者適用于新證據出現等實質性變更。英國最高法院在2019年Jones v. Smith案中,通過後補令重新界定了跨境資産凍結令的適用範圍,該判例被收錄于《英國民事司法年鑒》。
“後補令”是一個中文法律術語,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角度解析:
後補
指後續補充或替代性質的行為,如備選方案、增援措施等。愛詞霸詞典将其譯為“backup”,強調備用性和補充性(例:緊急情況下可先電話聯繫,表格後補)。
令
在漢語中特指具有強制力的官方指令,如《漢典》解釋為“上級對下級的指示”,常見于法律文件或行政命令中。
綜合理解為:在原有命令基礎上,因特殊需求追加發布的補充性指令。例如法律程式中,若原命令存在遺漏或新情況出現,可通過後補令進行修正或補充。
該詞屬于法律專業術語,日常使用較少。若需在正式文件中使用,建議結合具體語境核實翻譯準确性,并參考《元照英美法詞典》等權威法律詞典。
(注:因搜索結果中法律領域釋義較少,實際應用中建議通過司法文書數據庫進一步驗證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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