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perils of the seas
navigation; seafaring; voyage
【經】 navigation
at stake; danger; hazard; jeopardy; peril; risk
【醫】 risk
【經】 risk
航海危險(Maritime Hazards)指船舶在海上航行過程中可能遭遇的各類威脅性事件或自然現象,對人員、船舶及貨物安全構成直接風險。該術語在漢英詞典中常譯為“maritime hazards”或“nautical dangers”,涵蓋以下核心含義:
自然因素風險
包括極端天氣(如台風、風暴潮)、海冰、暗礁、淺灘及異常洋流等。例如,北大西洋的“咆哮西風帶”因強風巨浪被國際海事組織(IMO)列為高風險海域。
人為操作風險
涉及導航失誤、機械故障、貨物裝載不當等。英國勞氏船級社(Lloyd's Register)統計顯示,約65%的海事事故與人為操作相關。
外部威脅
含海盜襲擊、戰争沖突海域及未爆水雷等。根據國際海事局(IMB)數據,2024年全球共報告海盜事件127起,西非幾内亞灣為最頻發區域。
法律與合規風險
涉及國際海洋法公約(UNCLOS)規定的航行權争議、環保法規違規等。牛津大學海事法研究中心指出,近年來船舶排放超标引發的法律糾紛增長顯著。
該定義綜合了國際海事組織、勞氏船級社等權威機構的标準分類,體現航海安全的多維複雜性。相關術語對照可參考《英漢海事大詞典》(第三版)第402頁“風險類目”條目。
“航海危險”指船舶在海上航行或與航海相關環境中可能遭遇的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是海上保險領域的核心概念,常被稱為“海難”(Perils of the Seas)。具體解釋如下:
航海危險包含兩類風險:
自然災害
包括惡劣氣候(如台風、飓風)、雷電、海嘯、地震、火山爆發等不可抗力災害。這些災害通常直接破壞船舶或貨物,例如大風浪導緻船體受損或貨物濕損。
意外事故
指突發性非正常事件,如擱淺、觸礁、沉沒、碰撞、火災、爆炸、船舶失蹤等。需注意,保險條款中的“意外事故”有嚴格界定,例如“擱淺”需滿足意外觸礁且無法航行,而因潮汐規律導緻的擱淺不在承保範圍内。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保險條款或案例分析,可參考保險協會文件或海事案例數據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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