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英詞典

海洋法區域化英文解釋翻譯、海洋法區域化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regionalization of the law of sea

分詞翻譯:

海洋的英語翻譯:

ocean; sea
【法】 ocean; sea

法的英語翻譯:

dharma; divisor; follow; law; standard
【醫】 method
【經】 law

區域化的英語翻譯:

【法】 territorialization

專業解析

海洋法區域化(Regionalization of Maritime Law)是指在國際海洋法框架下,基于地理特征、生态聯繫或政治共識形成的區域性法律規則與實踐體系。該概念既包含《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确立的普遍性原則,也涵蓋特定海域國家通過區域性協議制定的補充性規範。

核心特征包括:

  1. 法律基礎分層:以UNCLOS第197條為綱領,要求各國在海洋環境保護領域開展區域性合作,例如東北大西洋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OSPAR)依據區域性公約實施的生态系統管理标準。
  2. 權責配置差異:不同海域通過區域協定對航行權、資源開發等事項作出細化規定,如《南中國海行為準則》對争議海域資源勘探的特殊約束機制。
  3. 執行機制創新:北極理事會通過《北極搜救協定》建立聯合行動标準,體現極地國家在船舶航行規則方面的區域性立法實踐。

典型實例:

該趨勢反映國際海洋治理中普遍性與特殊性的動态平衡,權威研究可參考海牙國際法學院年鑒(https://www.hagueacademy.nl)及聯合國海洋事務司區域合作報告(https://www.un.org/depts/los)。

網絡擴展解釋

“海洋法區域化”是指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将海洋劃分為不同法律地位和制度的區域,并規範各國在各區域的權利義務。這一概念的核心是通過明确海域邊界和法律規則,平衡沿海國與其他國家的利益。以下是具體解釋:

一、海洋區域劃分及法律地位

  1. 内海與領海

    • 内海:完全隸屬于沿海國主權,外國船舶未經許可不得進入。
    • 領海:沿海國擁有主權,但外國船舶享有無害通過權(寬度不超過12海裡)。
  2. 毗連區與專屬經濟區

    • 毗連區:領海以外24海裡内,沿海國可行使海關、財政等特定管轄權。
    • 專屬經濟區(EEZ):200海裡内,沿海國擁有資源勘探開發權,其他國家享有航行自由。
  3. 公海與國際海底區域

    • 公海:對所有國家開放,適用航行自由原則,但需遵守國際義務。
    • 國際海底區域:國家管轄範圍外的海床洋底,資源屬“人類共同繼承財産”,由國際海底管理局管理。

二、區域化的目的與意義

通過劃分不同海域,明确沿海國的主權、管轄權與其他國家的權利,避免海洋資源争端,促進國際合作。例如,專屬經濟區制度既保障沿海國資源權益,又維護他國航行自由。

三、法律依據與實踐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是區域化的核心框架,全球多數國家已加入。其通過“分而治之”的模式,協調了各國在航行、資源開發、環境保護等領域的利益沖突。

如需更完整的法律條款或區域劃分細節,可參考《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原文或權威國際法教材。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氨磺酸安全性約束不純汽油不記名背書不可重複的不明确成核作用丁基黃原酸非複接插頭肺外科海難救助法混合的簡化技巧交錯返回絞窄的甲酰乙酸精神障礙抗卵白蛋白亮綠連續功率匿名的皮革搓軟石花菜科十進制定位雙重人格拴牢太可馬甯碳鍊化合物條鋼片推定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