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salvage company
perils of the sea; shipwreck
【法】 accident at sea; perils of the sea; shippig casualty
deliverance; minister; salvation; succour
company; corporation; division; firm; Inc
【醫】 company
【經】 concern; corp; establishment; firm; incorporation; syndicate
海難救助公司(Salvage Company)的漢英詞典釋義與專業解析
一、核心定義
在漢英法律與海事語境中,“海難救助公司”指專業提供海上緊急救援與財産打撈服務的商業機構,其英文對應術語為"Salvage Company" 或"Marine Salvage Firm"。此類公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九章(第171-192條)及國際公約(如《1989年國際救助公約》),通過合同約定對遇險船舶、貨物等進行施救,并依法享有救助報酬請求權。
二、業務範圍與法律依據
三、行業權威參考來源
立法機關:全國人大常委會
來源鍊接:中國人大網法律庫(第171-192條明确救助權利義務)
發布機構:國際海事組織(IMO)
來源鍊接:IMO公約文本(确立環境救助獎勵機制)
行政規章:規範救助企業資質與作業标準
來源鍊接:中國政府網海事法規專欄
四、行業實踐标準
國際主流救助合同采用勞合社标準救助協議(Lloyd's Open Form, LOF),引入SCOPIC條款(特種補償機制),保障救助方在環境高風險作業中的成本補償。中國交通部下屬專業機構(如交通運輸部救助打撈局)與民營公司(如華德海洋工程)均按此框架運作。
注:以上法律條文及公約鍊接均指向官方發布平台,确保信息權威性與時效性。具體案例實踐可參考最高人民法院海事判例庫(中國海事審判網)。
海難救助公司是專門從事海上救援服務的專業機構,其核心職能是對遇險船舶、貨物、人員及環境進行救助。以下從多個維度綜合解釋這一概念:
定義與法律依據
海難救助公司屬于《海商法》規範的主體,根據和,其活動範圍限定在“海上或與海相通的可航水域”,主要針對遇險船舶、財産及環境損害防控。我國《海商法》第171條明确将此類公司納入法律調整範圍。
服務内容與特點
報酬機制
采用“無效果,無報酬”原則,但環境救助例外(如成功防止油污擴散可獲補償)。報酬金額根據救助效果、風險程度等協商或仲裁确定(、)。
行業性質
屬于高風險高投入領域,需政府特許經營或資質認證。我國主要救助公司如交通運輸部救助打撈局,兼具公益性與商業性(綜合、)。
提示:若需了解具體公司名錄或案例,可參考(法律快車)、(愛問教育)等來源獲取更完整信息。
苯胺-甲醛樹脂布利克法腸閉塞吹玻璃用鐵管催化地存儲器經濟性低咬合動力費用呃反應堆問題複式煙囪管理的控制鍋型鐵航行經紀行為笨拙橫向混合恒牙齲總數磺酸氨基巴比土酸回溯法接收鍊路肌膈靜脈螺旋根梃邁蚊亞屬馬栗酸梅因斯提蒸發器内因性氣喘镤雙極性放大器數字共享設備未成熟白細胞症